陈天赐醒来后只用了5分钟,便确认自己穿越了。好的很!
因为他躺在死人堆里。尚未睁眼便闻到一阵浓的化不开的血腥味。一年的战场生涯,对这味道熟悉无比。“这么重的味,死的人不少!”暗自感受了下自身状况,并无大碍,只是感到饥饿。而且不知什么原因,军刀居然还在手里。于是心下大定,也不动弹,闭眼听了会,除了风吹树叶沙沙作响,安静的几乎能听到自己心跳。可以确认方圆五十米没有人。
微微睁眼左右打量了下,心中一紧,坐了起来。周遭尸横遍地,有断手断脚分散四处的,有身首两地的,有肚肠流了一地的。自己脚边还有半边脑袋,地上泥土浸的成了紫红色,混着白色的脑浆。特么的这是玩我呢?从悬崖掉死人堆里?
这不是重点,死人他见得多了。重点是,这大概十多具男性尸体,都穿着类似古代的服饰。麻布粗衣,草鞋布鞋。根据衣物破烂磨损程度来看,应该全是平民百姓。不过也有几个衣着较为体面的。
说到衣服,陈天赐低头看看了自己。
仍是那套烂成破布条的迷彩。不行,得换。
太影响气质。
他倒不忌讳,从尸体上扒拉了一套相对完整的麻布衣裳穿到身上,却是太小了,干脆把袖子给扯了。
战术靴子倒是没换。不过因长期没有清洗。上面盖了厚厚的一层泥灰,倒也看不太大异样来。再打量打量自己:
麻布……背心
麻布……七分裤
高帮战术靴子。
嗯。没毛病。继续玉树凌风!陈天赐得意洋洋。
陈天赐换好衣服再仔细检索了一遍犯罪现场后,摸着下巴,表情凝重。“看这些尸体伤口肌肉血管的收缩状况,地上的血迹也才干不久,这场屠杀发生的时间最多不超过半个小时,而且那些断手断脚,明显是被刀剑利刃所砍。财物也被洗劫一空,应当是强盗山贼之类做下的案子”
我应当…………
“咕……”肚子有点饿。
古代么?有趣啊!自己孑然一身了无牵挂,跳崖就义,谁能想到又捡了一条命?既然如此,管你在哪朝哪代,哪时哪地,怎么来的,又有什么鬼关系?
自己这一身本事,嘿嘿,对付一群古代小毛贼。
还不是手到擒来!?
“陈大侠?嘿嘿...嘿嘿!”
就这样,我得行侠仗义!
“咕……咕……”
不过肚子有点饿啊……去哪里去找那些强盗呢?
不然哪里有钱买东西吃?
不管了。先顺着道路寻人迹去。等到弄清楚状况,再去找那群强盗打劫……啊呸……行侠仗义不迟。
残阳如血,荒草萋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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