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扶我到玄甲营去见张将军”,李兴挣扎着起床。
“啊,少爷,你这病还没有好了。”林枫大吃一惊。
别废话,快扶我去见张将军,晚了就来不及了,另外叫卫士把我父亲给我的东西带上。李兴很是着急,再晚些,大军可能就要出征了。
“是,小杨,去把王爷给少爷的东西带着。”林枫扶着李兴前往玄甲营。
……
玄甲营将帐
张达恭正在整理武器,大军马上要与大食决战了。
将军,帐外有一名自称是番兵营剽野团李校尉求见。一名亲兵进入帐内恭敬。
“哦,原来是诗人来到呀,让他进来吧。”张达恭虽然有些疑惑李兴的来意,但是他也挺欣赏李兴的才华。
李兴走诗人进入军旅,是个非常正确的选择,他作的诗赢得了大部分将领的欣赏。
李兴走进帐内,恭敬:拜见张将军。
哈哈哈,说吧,有什么事。张达恭知道他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卑职自入军中以来时常听段将军夸张将军作战勇猛,毎战必身先士卒,所以卑职十分佩服张将军,正所谓宝剑赠英雄,卑职在离开长安城前,父亲曾给予我一件精良的铠甲,父亲曾言这件铠甲防御十分惊人,能破明光铠的刀剑,却不能伤及这件铠甲分毫。卑职想把这件铠甲赠予大人。李兴知道时间紧迫,所以没有过多废话,直接开门见山。
林枫,将物品带进来。
林枫双手托着一个大木盒子,走了进来。李兴走到林枫直接打开这个木盒子,只见一件全光闪闪,不知用什么材料做的全身铠甲。
张达恭看见这件铠甲,顿时两眼发光,英雄喜欢宝釗,他也喜欢好的装备。
好,如此本将就收下了,以后有什么事尽管来到本将。
……
七月的大漠,白天骄阳似火,热浪灼人。
决战终于开始了!
太阳从遥远的雪山后面升起,云涛雾海中露出灿烂通赤的红日,红日又编织出紫色的薄纱,架起一座长长的五色彩桥,飘渺于细弱游丝的晨蔼之上。这是西域旷野特有的宏大而神奇的景观。
大唐军营里的金鼓发出了滚雷般的轰鸣。高仙芝此时意气风发,现在安西军三万大军全部到齐,从俱兰城和税建城刚刚运来了大批军械辎重,足够高仙芝好好打上一场了。”
“呜呼——”
“大唐!大唐!”
云开雾散,阳光洒在交战双方所有人的身上,勾勒出无法言述的赤红轮廓……
……
作为呼罗珊的埃米尔,阿布·穆斯里姆是阿拔斯王朝坚定的支持者。
阿布·穆斯里姆看着帐外白晃晃的阳光,用带着硕大宝石戒指的手指捋捋胡须,他已率领一万生力军从木鹿城赶到了距怛罗斯不过十来里的小镇阿克拉克荷,与先期到达的四万大食军和五万昭武九姓军队汇合。
五万战士,这几乎是现在整个呼罗珊所有的兵力。可惜,大部分精锐都远在西方,否则,我阿布·穆斯里姆也不会如此谨慎行事。
……
大唐天宝十年(公元751年)七月,大食和大唐两大帝国军队之间的交锋终于开幕了。
三万唐军跨越怛罗斯河,清澈的河水被几万只马蹄搅得泥浆翻滚,浊浪滔天。漫山遍野的旌旗,成片闪耀的衣甲,遮天蔽日的烟尘,雄壮高亢的战歌。
连高仙芝也不由自主地深深感动,除了大唐,谁还能有这样一支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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