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七十二、陌刀将(2 / 2)得道之兔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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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度使手中的军权是实打实的,个个都手握重兵——这也是后来安史之乱的根由,那位乱来的某某某就曾是三镇节度使。

高仙芝比他还要强些,多节度了一镇。

这是一次远征。

大唐盛世,繁荣富饶,四海咸服,万邦来朝。

其时西域有两家原本向大唐称臣的蛮国和吐蕃亲近,断了大唐的岁贡。

这两家属于矮子里面的高个,算是西域那一片较大的小王国,他们的这一行为直接导致了西域周边十几个小国也一起脱离了大唐的控制。

这种事情当然不能放任,大唐先后派了几次兵马威慑,但却一直劳而无功,唐皇因而大怒,于是就有了这一次的远征。

嗯,道义上叫做讨伐不臣,实际上也可以叫做开彊拓土。

任平生对外夷没好感,对热血战场有期盼,对这种枯燥的行军过程非常不满。

不单止要行军,他这位中郎将还被高仙芝指定为陌刀将,统领了两千名大唐最为精锐的陌刀队充任先锋!

破系统这属于故意折磨人,任平生也不太会管人,不得已只好又多消耗一百点魂力值把高林弄了出来,帮他管理后勤和行军事宜。

高林做这个倒是真在行,为他分担了所有军中琐事。

这厮似乎就喜欢军伍中的气氛,精神健旺得很,每晚安营扎寨之后还跑来任平生的军帐中瞎混,浑然不顾上司的脸色。

此刻他就是拎着刀过来的。

眼前的这柄陌刀,总长七尺有余,柄有三尺多长,刃长四尺,刀刃有两个手掌宽,前端尖锐,可以用于刺击。

这东西脱胎于汉代的断马剑,是对付骑兵的利器,最为任平生看好的就是它这个前端尖锐的特质。

有尖就可以刺,能刺就能把枪法揉合进去——他最擅长的毕竟还是大枪。

当然,军中并不是没有长枪,只是眼下他被任为陌刀将,拎个长枪有些破坏队形。

高林倒是不挑,刀枪他都无所谓,这厮拎着刀摆过来摆过去,不时还瞅瞅任平生的大好头颅,一双死鱼眼精光闪闪,似乎正在琢磨哪个角度才好下刀。

这厮的目光有如实质,任平生闭着眼都被他瞅烦了,忍不住睁开来瞪了他一眼:“怎么?你还真想试试?”

高林皮笑肉不笑地答道:“将军的确应当试上一试,只有亲历生死,才能一往无惧!”

呸你个一往无惧!

以往在小商河场景他就曾经亲历过生死,用的还是最惨烈的万箭穿身——那滋味,用一百个美人来劝,他也不愿再试!

任平生翻了个白眼,开始认真考虑是不是一到晚上就把他咔嚓了,第二天再招出来。

两人一时相对无言。

帐外忽然有个声音大声叫嚷:“李将军,高将军有令,着陌刀队即刻整装,连夜渡河,以为大军前哨!”

那小白脸怕不是疯了吧!此时正是春初化雪时节,河里正涨大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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