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吐出嘴里的鼠尾草,坐了起来,用手胡乱抓了抓有些凌乱的头发,总感觉这些头发都粘在了一起,特别的不舒服。
对此,就连我自己都对自己露出了厌恶的表情,有些嫌弃的嚎叫着:“呐,已经有一个月、一个月没洗了吧……啊啊啊啊啊,明明是大草原为什么水会那么的珍贵!!!地下河呢?水源呢?这放眼望去翠绿色的草都是吃土长大的?”
“这异世界还真到处都是不合理,草原上缺水也就罢了,连蔬菜都会打人是怎样,是怎样啊!”
揉了揉还在隐隐作痛的眼角,一想起来昨晚发生的事,就想给那厨师狠狠的一拳!
昨晚难得地喝到了粥。
粥是蔬菜粥,蔬菜是高丽菜和青椒。
结果……也不知道那厨师怎么就将没死透的小青椒放在了里面,然后还无巧不巧地跳了出来,照着自己的眼睛,狠狠地抽了两下。
“啊啊啊啊啊啊啊,真是受够了!和魔王军战斗都没受过这样的伤!”
“唳!”
军中饲养的狮鹫,忽然间发出一声巨大的鹰啼!
吓了我一跳,下意识中循着声音的方向看去。
结果,视线下方,一个守卫的身影紧紧地吸引了我的视线。
那是一个有着一头斧劈刀削发型的魁梧大汉。
看着他,在我的脑海中,某个穿着白色衣褂的大叔,挥舞着法杖,用一阶魔法[风刃]给人理发的变态形象愈发清晰起来,旋即身体一阵恶寒。
“还是…………找水叶吧。”
抬头望了望天空,感觉时间还早,在军队开拔之前,应该还够自己自由活动一段时间。
想着,我检查了下腰间的佩剑、以及怀中那根短小的魔杖,确认无误后,戴上斗篷上的兜帽,大踏步向着昨夜那场突如其来爆发、又如疾风骤雨般结束的战场走去。
我闭着眼,自言自语道:“温度、26,湿度40,紫外线辐射程度:低,还真是一个适合养生的世界呢。”
风,软软的……就像母亲的手轻抚着孩子的头。
这个异世界,确实是自己一直都向往的地方。
有魔法、有武技、有王国、有公主,而且听说亚特兰蒂斯公国的公主菲里西娅还不是一般的美,不过除此之外,还是有许多地方都和自己的预想的情况大相径庭。
“现在才知道,最可怕的事情不是与魔王军战斗,而是自己思维里的习以为常!什么魔王、勇者,什么守护的力量可以激发出无限的潜能,都是扯淡!”
“爱?守护?羁绊?或许…………嗯………有可能,会给人更强大的力量呢,但前提是他有那样的力量才行,而且还要具备一定的潜力,不然,每个普通家庭里的父母不都是勇者了?”
“一把菜刀、三条狗,砍倒魔龙,咬死犼?”
“这样的话,为了女儿,还真的有可能连魔王都能干掉。”
在真实的人族与魔族的战争里,没有美丽的邂逅,没有能力挽狂澜的勇者,有的只是永无止境的战斗、流血与死亡……
身边总有新的人补充进来,然后悄无声息的消失。
“生命……呵,还真是个脆弱的东西呐。”
紧了紧身上的长袍,缓缓向前走去。
……
徒步走了半个小时,大约穿过了十多个连绵的山丘后,才到达此行的目的地。
这里,一夜之间,犹如地龙翻身一般,一片狼籍。
站在山坡上,俯瞰着下面的焦土,视线所及、满目疮痍、人类和怪物尸体的残骸随处可见。
倏的一阵风吹过。
腥风扑面而来,那是一种尸体腐烂后的恶臭中掺杂着某些东西烧焦后的令人作呕的味道。
我差点就吐了出去,尽管在军队里已经混了两个月,这种场面……果然还是适应不来啊。
战火的硝烟还在蔓延。
这里是昨晚那场夜袭战的爆发点,由于只过去一夜,所以除了一些死后尸体腐烂极快的魔物外,其它的尸体还没有腐烂,暂时也还看不见鹫和乌鸦的踪影,有的只是数十个人族模样的拾荒者在这里打扫战场。
我捂着嘴,弯腰,用力吸了口气,直奔其中一个拾荒者走了下去。
我拍了下他的肩膀,摆手笑道:“呦,大叔,今天收获怎么样?”
那个人转过身,见来人是我,立马露出了一个爽朗的笑容。
“云铭?哈哈,这次真的是大丰收啊。”
“清晨一早,大伙就来这里打扫战场,没想到才三个小时,就已经完成了一个月的量,要是能再来两次……嗯,估计半年之内都不用再出来冒险了。”
说话的是一个看起来颇为强壮的男子,一头利落的黑色短发,在右边脖颈的位置还有一道狭长的疤痕,怎么看都会给人一种硬汉的形象。
名字为奥罗厄斯,是这个拾荒小队名副其实的队长。平时总是穿着一件灰色的破败长袍,在他的腰间还别着一把重剑,据队里的人说,他曾挥剑将一只超大的冒险级魔兽送上了天,修为之强,可见一斑。
“喂,团长,这个弩箭要不要留着啊,说不定可以给大家防身用呐。”
奥罗厄斯抬头看了看近在眼前的干瘦男子,手中托着一把光是看上去就特别精致的弩,一脸的兴奋。
“这个……就留给你自己吧,正好你的力气不如他们,拿点东西防身也好。”
“哇呜!那就谢谢团长啦。”
说着,男子转身,嘴角咧出了一个诡异的弧度,抱着手中的弩跑开了。
奥罗厄斯将刚刚捡到的长枪钉在一旁的尸体上,忽然压低声音道:
“如果说救命之恩的话,这个人情可早就还清了,下次……再有这种好事,最好就不要再说出来了。”
“毕竟,现在拾荒队人多了点,并不是上下一条心。”
我环视着四周,这里的人确实比自己当初加入拾荒对的时候多了很多,陌生面孔也有很多。
上前一步拍了下奥罗厄斯的背,颇为夸张的甩了甩手笑道:
“我~还以为是什么事情,这个完、完全不用担心,一旦事情败露,我就说我是自愿前来阻止你们,可没想到,对方拾荒队首领竟然是一名精神操控师,将我玩弄于股掌之间,根本就不能反抗啊,直到对方搜寻完毕,让我说了一些事情,才肯勉强放过了我一马,不然我这光荣的[观测者],可就直接牺牲殉国咯。”
噢噢噢!真是完美的说辞,到时候肯定会因为兵种短缺,不会再追究我的责任哦。
“哈哈,还是像以前那样狡猾。”
“不过…………你见过哪个精神操控师,腰上还别着一把重剑的?”
“啊啊啊,这个、这个……嗯!人不可貌相。”
奥罗厄斯从身前那个女性尸体上拿下一个蓝银两色、中间镶嵌着一颗不大的蓝宝石的吊坠道:
“还真是暧昧的说辞,对了,你今天来应该不是特意来找我这个男人闲聊的吧?”
我挠了挠头,突然有一种女婿见家长的感觉,心跳的飞快。
“那个……今天我来是找水叶,要拜托她一些事情。”
可恶,说话的声音怎么越来越小。
奥罗厄斯顿时露出了理所当然的表情,然后一脸暧昧的将那个项链交到了我的手里。
“去吧,就在前面,过了前面的山坡就能看到,嗯,顺便将这个给水叶,这个东西……应该是某个拥有祭祀之力的女性魔法师佩戴的东西,真是的,明明是个吊坠,却戴在了手腕上,能发挥作用才是见鬼。”
作为曾待过一段时间半个拾荒队成员的我来说,丝毫不会怀疑奥罗厄斯的判断力,这一点就连自己都说不清楚,或许是因为他从来都没判断失误过的原因?
告别了奥罗厄斯,我握着那个手链,哦,不对,是吊坠,面不改色,眼睛直视前方跑了起来。
感觉这样才能缓解我的尴尬。
忽然,一个熟悉的少女的声音从前方传来。
那是一个有着一头银色长发的少女,虽然粗略一看是位安静的美少女,不过却总会给人一种元气满满的感觉。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性格与气质的极限反差。
……
“喂!笨蛋莱斯,盔甲什么的就不用搬啦,这次已经是大丰收了哦,所以要在龙车有限的载重量中装更多有价值的东西。”
“什么,什么,你说那盔甲是秘银的!!!笨蛋,把你现在穿的衣服脱了,立刻、马上!然后给我把盔甲穿上!哼哼,不准给我嫌弃上面的味道,在微不足道的味觉面前,还是瑞亚更重要!”
说罢,少女的手在本子上飞快地动了起来,边写边嘀咕着:
“一套秘银盔甲最少值十万瑞亚啊,放到黑市卖到二十万也不是什么问题!!嘻嘻嘻,这下子真要赚翻了呢。”
这个少女,有点意外的大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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