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了,出人命了!”
“杀人啦!”
喊叫声,打破夜的宁静。
郑家上下,一片混乱。
哒哒!
靴子重击地面,如同擂鼓。
张宁带着一群捕快,行色匆匆地来到郑家。
他长得人高马大,下巴留着短须,模样三十岁上下,双目炯炯有神,颇为精悍。
身上的青衣吏服,显见了他“捕头”的身份。
作为衙门当差的,最怕碰上命案,尤其是大家族的命案。
张宁不得不谨慎。
走到郑府正中,见有一处大院。
院内灯火通明,亮起一盏盏红灯笼,掩盖了夜色。
郑府的下人丫鬟围着大院,熙熙攘攘,议论沸腾。
闭口张口全在争论“命案”的事情。
张宁刚到院口,一个身穿锦衣,慌慌张张的中年男子迎了出来,“捕头,你们终于到了!”
男子乃是郑家的家主,郑开云,县城数一数二的富豪。
张宁快步而入,边走边问:“案发在何处?”
郑开云回道:“是我和夫人的卧房。”
“几时案发?”
“半个时辰前刚发现。”
“死者何人?”
“不……不知!”
张宁皱眉,“府中没人认识死者?”
“不是不识,”郑开云额头见汗,“实在是没法辨别……”
问答着,二人已走到门前。
郑开云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捕头,你进去一看便知。”
张宁和捕快们接连进屋。
不敢耽搁。
屋子里布置得精致干净,檀木桌椅,雕螭柜台,吊帐沉香木大床,以及各种穷工极巧的摆件。
地面一尘不染,没有丝毫打斗痕迹。
桌上的茶碗都摆放得整整齐齐。
唯有血腥味,与整洁的房间不符。
再向里看,墙角坐着个华服溢彩的美妇人,头戴金钗,眉心有一颗美人痣,身上全是珍珠宝玉的配饰,十分惹眼。
只是她脸色奇差,双唇发抖,像是见了什么可怕东西,还没缓过劲来。
此人,正是郑开云的夫人。
郑夫人抬手,哆哆嗦嗦地指着被罗帐遮挡的卧榻,一个字也说不出口。
张宁意会,几步走了过去,双手撑开罗帐。
浓重的血腥味扑面而来,狠狠捶打着张宁的鼻子。
只见床上有一大片血迹,浸透了厚厚的被褥,染成恐怖的暗红色,像是提了一桶血泼在床上,又像是将被褥在血水中泡了一天。
简直是把一个人全身的血都流光了!
除了血,还有零零碎碎的肉散落在被褥上,以及一缕缕黑色的头发。
当然,最触目惊心的,是那只断臂!
一只血淋淋的手臂,躺在暗红色的被褥上,像是石匠打磨出来以供把玩的石雕。
张宁小心翼翼拿起断臂,细细观察。
门外的下人丫鬟看了,纷纷发出惊呼之声。
有人甚至呕吐起来。
郑夫人本就难受,此时赶紧转过脸去,不敢看。
唯有张宁面不改色,他曾学医,研究过人体,对这些东西见怪不怪,长在身上的胳膊和断下来的胳膊,在他眼里没什么区别。
奇怪的是,这条胳膊上的皮被剥去了,且剥得极为细致,表层的血肉几乎没有任何损伤,连十根手指上的指甲,都连着皮消失不见了。
张宁又看了看断口,参差不齐,十分粗糙,肯定不是刀剑之类的兵器斩下来的,而更像是被牙齿撕咬过。
剥皮食人?
这件命案不简单啊!
案发现场除了一片血迹,一些碎肉,一条断臂,什么都没有了。
躯体没有,脑袋更没有。
怪不得郑开云说,根本没法辨认死者。
就一条胳膊,鬼认得出来!
“捕头,可有线索?”郑开云忐忑问道。
张宁捏着那条断臂,道:“这人貌似不是被杀死的。”
郑开云一头雾水,“什……什么意思?”
“可能是被吃掉的!”张宁道。
众人一听,面色骇然大变。
杀人已经够可怕了,这……这还吃人?
什么东西才会吃人,那肯定是怪物啊!
几个胆小的丫鬟,已经吓得哭了起来。
“谁第一个发现的死者?”张宁问。
“是……是我!”郑夫人扶着墙站起来,脸色依然很难看,洁白的额头上渗出汗滴。
“刚才我回……回卧房想要睡觉,掀开罗帐就看到……就看到血和断臂,”郑夫人显然吓得不轻,哆哆嗦嗦讲述着,“我……我当时吓得晕过去,什么也不知道了。”
看来郑夫人发现的时候,凶手已经逃之夭夭。
凶手可能是在白天作了案,晚上才被发现。
不对!
张宁皱了皱眉。
假设凶手真是个吃人的家伙,那他为何吃了受害者的躯体,却唯独剩下一只胳膊呢,这不是白白留下线索么?
难道,郑夫人进屋时,凶手其实正在吃人?他是受惊逃跑,仓促间留下了这只没有吃完的断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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