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人怎么可能落到光头他们的手里呢?难道他也会去偷盗工地上的建材?
这简直是个笑话。
我想这其中一定有误会,我是知道光头他们的手段的,我觉得去解说清楚是义不容辞的事。
山东佬看见我时简直有点像看到了救星,他胡老弟、胡老弟地直叫唤,但很快屁股上挨了黄毛一脚后就噤了声,然而身子仍在不住地颤抖。
一屋子的人听完了我的来意后都笑颠了,仿佛我讲了一个颇合口味的笑话,这时我才发现麻三也赫然在列。
……光哥,真的,我以人格担保这个人绝不可能是小偷。他做生意足斤足两、本本分分,有一回把六块一斤本地出产的拇指花生错当成八块一斤的红衣四子花生卖了二斤,追出二条街退了别人多收的四块钱哩!
你亲眼所见?光头把交叉搁在桌沿的两腿互换了下位置。
光哥,我虽然没亲眼目睹,但这件事情在富贵里尽人皆知,传为美谈,我想应该不会是假的吧?
应该?胡老弟,这样好了,我给你说个事,光头挑了下眉,清了清喉咙,道,上个月我在夜色酒吧把了个妹子,那脸蛋清纯得像不食人间烟火似的,完事后哭得跟刚死了爹妈一样,床单上那滩血我瞅着都眼晕,心里着实感动得一蹋糊涂,我这一身的癞皮,竟然也能捞着这样的美事!后来在歌厅里那妹子唱了一首
为爱……痴……狂!黄毛提醒道。
对,就叫个为爱痴狂,结果又把我整得稀里哗啦,真真体会到那个什么问世间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这回是麻三心领神会地脱口而出。
没错,就是这句话!说真的,我这辈子玩过的女人无数,但在女人身上找到这样的感觉还是第一次,我甚至想到休了家里的母老虎,携美人退隐山林了。
光头说到此似乎陶醉了一样,沉吟了会,突然重新望着我,问,胡老弟,你知道我昨天看到什么了吗?
什么?我几乎本能地应道,光头的故事有点长,我的脑子有点乱。
唉,也是多亏了老天保佑,那天我竟鬼使神差地去了一家我从来没去过的商场买烟,看见一个跟我的小天使几乎一样的背影,心生好奇就跟了上去,结果在二楼的小肠羊火锅店里瞅见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冲她招手,妈妈、妈妈地喊着,小男孩边上坐着一个白白净净的年轻人,等那女的过去坐下面朝我时,我心里那个惊讶呀、痛苦呀……你妈,宰了一辈子猪,差一点让人家撂砧板上了!那个小娘们装得可真是像呀!所以,胡老弟,有时候就算是自己亲眼所见的都不能相信,更不要说听见的了?
光哥……我这时才明白对方的意思,竟无言以对了。
虽然光头的话不无道理,但如果说像山东佬这样的老实人都有可能披着善良的外衣干些偷鸡摸狗的事情的话,那么这个世界可真是要完蛋了。
光头享受着对我的谆谆教诲所带来的成就感,并挥手对我下了驱逐令。
我回头望了眼仍颤抖不停的昔日邻居,他那无辜、凄惨的眼神令我心痛不已,我突然意识到对方是被光头他们从大街上掳来的!
是栽脏陷害,准备屈打成招啊。
我得强迫自己再说点什么,可是说什么呢?这是最后的机会了。
于是我斗胆问道:那你们又有什么证据证明他在工地上偷了东西呢?
此语一出,整个房间霎时静极了,甚至能听见粗重的喘息声,而且我从自己的同事们的表情上完全肯定了刚才的判断。
他的三轮车上有一台工地的电机,鞋子裤腿上都是围墙边的泥巴,还有我们这么多的目击证人,这些算不算是证据呢?光头脸色陡变。
那电机是现在就在车上了,还是一会让人搬上车去呢?鞋上的泥巴是路过时沾上的还是翻墙时粘下的呢?至于目击证人,就不用我说了吧?
我理直气壮地替邻居辩驳。
屋子里更静了,但有种剑拔弩张的味道,我的同事一个个地瞪着我,似乎只等光头一声令下,就扑过来把我撕碎。
哈哈哈,老子果然没看走眼,你小子行,是个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主,讲义气!
光头把脚从桌上放了下来,趋身向前,怔怔地望着我,问,胡老弟,如果今天我不放你这个朋友,你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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