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情感长期空白的化妆师很愉快,现实生活中她常常被人忽视,尤其是被男人。
胡丽离开餐厅后,耿小六打过几次电话,约她出来坐坐,但都因为时机不对,不是临时有事,就是人不舒服,所以没能赴约。
为此,胡丽总觉得有些过意不去,此时接到对方的电话,正纠结着晚上是做电灯泡还是吃螃蟹的她,觉得这是个一举两得的好机会。
胡丽故意等手机响了好几声,掐着时间才接,而且拖腔滑调,很有女人味:“喂……”
电话里,一番寒暄后,胡丽轻描淡写地提到晚上会和周密一起吃饭,问他要不要一起。
耿小六喜出望外,但旋即无比失落地解释饭点他根本没空,除非吃早饭----共进早餐是时下共度良宵的潜台词。
胡丽听出对方的弦外之音,嗔怒:“滚,鬼才跟你吃早饭!没事我挂了!”
“别呀……晚饭吃不了可以改宵夜嘛。”耿小六急了。
“吃了晚饭吃宵夜,还不得胖死?”胡丽听得出对方的真诚,会心一笑,却又怕对方听到,赶紧捂住嘴。
“那……我们去唱歌吧,去步行街的‘啊米果’,我买单!”耿小六不想错过这个机会,最后三个字说得格外大声。
胡丽也没明确答应,只说再看吧,这时有顾客来到柜台前,她便匆匆挂断了电话。
柳明辞职后搬回了原来的住处,继续他的创作,“墨镜神算”已经过百万了,当然是指字数而已,点击、订阅依然惨不忍睹,难以糊口。
网络小说,更新到了这个字数,成败早就成了定局,再坚持下去,也无非是自娱自乐罢了。当然,也有不忍辜负那些为数不多、恰好被点到穴位因而不离不弃的铁粉的因素。
柳明对自己要求严格,哪怕只有一个订阅,他也坚持完本,他觉得这是一个网络作家最基本的素质。虽然有时完本得比较草草了事,但总比太监要好。
想起半年前对小雪的许诺,柳明感觉眼框有些潮润。
然而,柳明坚信自己这辈子就是靠写小说吃饭的人,他最可贵的品质就是能把挫折踩在脚底下,当成向上继续攀登的垫脚石……他常常在午夜惊醒,疾笔记录下那些虚无缥缈但令自己感动得一塌糊涂的梦境,他相信那是幸运女神的恩赐,终有一天,他能写出一本传世之作,能在网上卖个好价钱的也行!
柳明有死磕的精神,但他也喝过不少心灵鸡汤,懂得死磕也得讲求智慧,他不想做撞死在玻璃墙上的蜜蜂,他要当不断试错,最终逃出生天的苍蝇!
他决定不再跟风,而是选择适合自己的题材和更新速度的小说。
经过深思熟虑,他决定再写二十万字就将“墨镜神算”完本,而改写传统的现实题材的字数在三十万以内的小说。
这种转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他也是一种解脱,让他得以从文字流水线上走下来,有了更多思考的时间。那些日更7、8千的人不是天才就是蠢货,而写出来的东西即便不是垃圾,价值也高不到哪里去。
新书的名字,柳明已经想好了,就叫“爱丽丝的洞穴餐厅”,他觉得发生在根据自己的创意打造的这家餐厅里的故事,就很有意思,足够写一本小说了。
柳明为自己的新思路和新小说的构思兴奋不已,彻夜难眠,他要找个人倾诉一番。
现实生活里,他没有什么朋友,于是就想到了蜜姐,于是不惜破费请对方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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