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大教堂后,林凡耀漫无目的逛起了圣丹尼斯。
夜晚的圣丹尼斯虽然很繁华,但白日的圣丹尼斯却更让林凡耀喜欢,人来人往的特别精彩。
当然圣丹尼斯虽然在这个时代是个大城市,但也有让人讨厌的地方。
比如刚刚他就看见个倒霉蛋,走在路边被楼上住户淋了一盆屎尿混合物。
差点没把他恶心死。
而且圣丹尼斯还很小,实际比起来还不如林凡耀老家的县城。
他只花了不到两小时,便把圣丹尼斯用脚丈量了一遍。
这还是相比起游戏中玩家只能进去有限的地方外,他闲逛的时候发现了不少新地方。
比如有家华夏人开的中药店,隔着老远他就闻到了那股熟悉的药味。
进去看了看和国内的中药店没什么不同,只是里边买药的人都是他的同胞,没几个美国人。
还有比如歌剧院、学校等等。
另外相比起游戏里来说,多了好多的餐厅、酒吧和旅馆。
甚至他还发现了一家华夏餐厅,当时正好他逛了许久,肚子也饿了,于是进去想尝尝手艺。
可是进去后却发现老板是个白人,厨师虽然是华夏人,但做的是粤菜,不合他的口味。
只吃了碗面条的林凡耀,决定不再闲逛了。
他还有几件正经事。
千里迢迢的来到圣丹尼斯,可不是为了欣赏这座城市的风景,是为了来这里大采购的。
林凡耀目前身上有5块金条了,原本打算在黑市兑换或者用掉的。
结果碰到一个让他不爽的老板,不仅没把金条兑换,抢了人家后身上的钱反而变更多了。
现在再去黑市兑换肯定不行了,说不定店老板还没醒过来呢。
只能去圣丹尼斯银行了。
圣丹尼斯是个商业大城市,现金很充足的,明白他的目的后,当场就给他兑换了。
揣着2500美金出了银行,他便开始了大采购计划。
东市买骏马。
林凡耀买了匹马,品种是荷兰温血马,圣丹尼斯的马厩老板极力推荐的。
说是很适合刚学会骑术的新手,因为这种马性格极好,大部分时间它都很温和安静的,也能够迅速领会主人的命令,而且流畅的姿态很有美感。
他试了试之后,发现的确比起之前的夏尔马要好很多。
那批夏尔马本来是何西亚用来拉马车的,后来借给他代步使用。
但夏尔马是一种高大的工作马,并不怎么适合骑行。
马匹分很多品种,其中最出名的就是阿拉伯马,但价钱实在太过昂贵,不适合现在的他。
当然除了在马厩买马之外,也可以在荒野中驯服野马,但目前林凡耀没这个本事。
林凡耀选了匹合眼的棕色马,给它取名叫做元宝。
然后又让老板推荐了配套的马鞍和马鞍包等装备,爽快的交了钱便离开了马厩。
西市买衣服。
购买了马匹后,他发现身上的衣服过于简陋,之前在瓦伦丁着急洗澡,只是随便买了套衣服。
如今来到圣丹尼斯后,却发现他穿的跟牧场工人似的。
他可是正式的赏金猎人,不能在着装上掉链子。
于是跑到服装店给买了身不错的牛仔装,虽然可能没那么好看,但穿起来很舒适而且方便。
北市买猎枪。
有了好马和新装后,他来到了此行最重要的一个地方,圣丹尼斯的枪械店。
在混乱的西部荒野中,枪械和武器是人们自我保护的依仗。
一把好枪对任何西部人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必需品。
林凡耀对自己要用什么枪,已经早就规划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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