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锵——”
金属颤音不绝于耳,剑芒闪耀四方。
陶岳鸣抬手,毅然一剑划下,快而精准。
若不精准,恐怕张戮此刻已经没命了。
张戮松开陶岳鸣的手臂,一手捂住自己的左眼,鲜红的血水透过手指缝,汩汩流出。
他沉默,甚至连惨叫声都没有。
血滴落在他的衣襟上,衣襟还是黑色的,永远不会变。
“你现在跟我有一样的刀疤。”陶岳鸣扯下斗篷头套,说:“带着我给你的疤痕走,我想一个人静一段时间,我也有我的生活要追寻。”
张戮明白,这一段时间有可能就是一辈子。
黑马低头啃了口路边的枯草,连同冰霜一起卷入腹中,它虽是畜生,但也能感觉到温度,它的肺腑冰冷极了。
马儿抬起头时,发现它的主人已经不见了,身旁唯有孤独的张戮。
张戮骑上马背,狠下心来,调头驰骋过灞桥,回到了长安古城。
他的眼睛在滴血,心也在滴血。
长安出了名的简大夫,他在为张戮小心包扎伤口。
这是简大夫有生以来见过最奇怪的眼睛,空洞、无神,找不到一丝活人应有的光芒。
与其说是一种病态,毋宁说是精神上的受损。
“这年轻人到底怎么了?”
简大夫深深叹息,心生怜惜的他准备送张戮一副静心安神的药,当他取出药时,张戮早已经离开了。
他的心本就静,何须再静?
长安。
街,不再空旷,繁华的场面逐渐呈现,张戮很喜欢这样的氛围。
主人是对的,永远是对的!
每个人都有权为自己而活。
张戮本想就这样牵着马,漫无目的地走走,可长安街道的繁华却让他低落的心境逐渐愈合。
露出一只眼睛的张戮左顾右盼,他在路人看来只不过是一个倒了霉受了伤的可怜虫罢了。
街道亭台楼宇陈列,路边的小商贩叫卖声此起彼伏,有卖外国香料的,也有卖珠宝玉石的,但那些好像都是仿制品。
身材矮小的商贩,手里握着一把制工粗糙,色泽普通的玉器,高举着手,招揽客人。
他很卖力,因为他觉得这样值得。他已经攒够了回家的路费,希望在大年三十晚上冒着风雪赶回家,并将自己深藏已久的玉镯送给妻子,还有看望他那年迈的慈母。
卖力的叫喊自然吸引来了很多客人。
纵观正品玉器行,反而生意冷淡,极品珠宝无人问津。
肠肥脑满的富商正为此闷闷不乐呢。
世间有些事本就是这样,廉价至上,至于质量则变得无关紧要了。
“但……如果那位小贩在冒着风雪回家的路上,被江湖人士杀了呢?”
在张戮看来,死一个人确实很容易,只需要薄薄的金属划破吹弹可破的肌肤,这一切是多么简单。
正因为简单,所以才需要珍惜。
有些事太过卖力,也不一定值得。
张戮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他好像迷路了,街道上人山人海,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人,杀不完的人。
最明显的一个建筑物,莫过于左手边的“四海镖局”,门口台阶下两只石狮子栩栩如生,一杆朱红色的旗帆上绣着一头金色猛虎,阵风吹来,咧咧作响。
镖局旁边就是长安出了名的酒楼“长安居”。
长安居在城中最繁荣热闹的一条街上,价格公道,经济实惠。
而且无论茶水饮食面点酒菜,每样东西的分量都很足,绝不会让人有吃亏上当的感觉。
所以每天一大早这里就已高朋满座,三教九流什么样的人都有。
张戮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怀中装满了银票,而腹中却空空荡荡。
他有了钱,也知道钱可以做很多事。
他走近酒楼,店小二立马过来从他手里接过马缰,笑脸相迎。
张戮点了几个蔬菜,一大碗饭,他不喝酒,因为他还不会喝。他不吃肉,因为他已习惯了简朴。
一般人吃饭的时候只知吃饭,而张戮却不同,他吃饭的时候耳朵可没闲着,他听到了很多消息。
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无疑就是被江湖人称为“剑魔”的陶岳鸣,他数座产业在一个月内,先后遭到了江湖人士的洗劫,化为一片火海。
有暖春阁,也有紫镜湖,更有杜宇庄,而单单百花岭完好无损。
这消息一出,酒楼内一片哗然,这是他们近年来听闻到的最大传闻。
所有人皆震惊无比,“恶有恶报,陶岳鸣的滥杀行为果然引起了江湖公愤,这次就算老天爷也救不了他咯……”
张戮格外平静,仍然在吃着东西,这一切对他来说都不是很重要,因为陶岳鸣早已预料到了。
但却不知是什么样的力量,让这些仇家生出同仇敌忾之心?
渺小的力量只要一经结合,不是任何人能抵挡得了的,陶岳鸣也不能。
现在这些仇家仇人正在四处派出高手追杀陶岳鸣。
“乌合之众!”张戮脸上露出讥诮。
就在这时,一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子,轻而温柔地拍了拍张戮的肩膀。
回头时,一股诱人的胭脂香味,扑鼻而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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