犀沉没有多话,因为他知道这种冲击只能让少年人自己来消化。
不管他说些什么,夜雨此刻都是听不进去的。
因此他只是拿了自己那份早点吃了,然后拉着夜雨去驿馆借马。
驿馆夜雨当然是去过的,不过那个时候他也不太敢进,因为驿馆的伙计都凶的很,从来不拿正眼看人。
小镇上的驿馆,好像也没什么区别,夜雨和犀沉进门的时候,正瞧见一个年青人垂头丧气的走出来,屋里面的伙计还在嘟嘟囔囔的咒骂。
听到有人进来,伙计头也没回,没好气的道:“一大早上赶着来催命的吗?回去,不到午时没有马。”
夜雨和犀沉对视了一眼,这时站在柜台后的账房脸色已经变了,他忍不住轻咳了一声。
伙计这才一脸不耐烦的转过头,在看到夜雨和犀沉的时候,他的脸色一下变得非常的好看。
“喔唷,是……山上的剑仙爷爷!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剑仙爷爷别动怒,咱们这就给您牵马去。”
一盏茶的功夫伙计已经牵了两批高头大马出来,这样的宝驹寻常人是万万借不到的,照理说价格也高昂,那账房竟然只象征性的收了一两雪花银,便把马券递到了犀沉手里。
“不用押些银两的吗?”夜雨忍不住问道。
“瞧您这话说的,剑仙爷爷行侠仗义,哪儿会图谋小的这两匹劣马,小的刚才招待不周,还望剑仙爷爷莫要怪罪,有什么要求,您尽管吩咐就是。”账房陪着笑脸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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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雨和犀沉骑着气宇轩昂的高头大马走在街上,路过的人无不纷纷侧目。
那些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更是用仰慕的眼神望着他们两个。
“这时候你是不是又觉得,齐云山上那十年不是那么糟糕了。”犀沉道。
“我不好意思承认,但好像确实是这样的。”夜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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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打马飞驰,很快便出了镇子,穿过人烟稀少的树林,接着又是下一座市镇。
为了赶路,他们并未进镇子,而是沿着镇外的驿道一路飞驰。
除了到驿站换马,他们一整天都未曾停步,直到了夜晚时分,不远处又出现了一座城池。
六个时辰前吃的油炸果子早就化成了汗水,苦夏更是让人大汗淋漓,满身疲惫。
夜雨看见晚霞中城郭的剪影,似乎就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的酒肉香气,闻到酒肉香气,他的肚子不觉“咕噜”叫了一声。
犀沉勒马,回头看了他一眼:“你饿了吗?”
夜雨有点不好意思,但还是老实承认。一个健康结实的年轻人承认自己饿,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按说圣旨既下,咱们就该不眠不休的前往皇城才是。不过停下来好好吃一顿再赶路,应该也不会耽搁的。”犀沉思索了一下道。
夜雨大喜,两人掉转马头,向着城中而去。
这是一座小城,但比齐云山下的镇子还是大了不少。
起先夜雨还怕城中居民也像镇上那样对他们,谁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这地方毕竟已经离齐云山有了几百里,出云剑派的名头虽响,也不至于看见个白衣剑客,就把他当成是出云弟子的。
进了城门,迎面就是一家不错的酒楼,三层高的店面,正中一块牌匾,写着“悦宾楼”三个大字。
“就这家怎么样?”夜雨问道。
“悦宾楼这名字好像俗气了点,咱们再走走看吧。”犀沉道。
又走了三条街,他们回到了起点。倒不是这地方酒楼不多,恰恰相反,好像太多了些。
十几家各色各样的酒肆饭铺,一个个门口站着殷勤招徕客人的堂倌,反而会让人无所适从。
“我忽然觉得,悦宾楼这名字好像还不错。”犀沉叹了口气道。
“我有同感。”夜雨道。
于是,他们走进了悦宾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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