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40章 未完,别买。(2 / 2)衣落成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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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鸳身为婢子,身份确实低微,以叶俊野心,哪里肯娶一个婢子为妻?加之红鸳不仅身份不能匹配,本身更是忘恩负义,叶俊或者心胸狭隘,狠毒手辣,但他自也能看出红鸳品性,更不会接纳如此之人作为妻室。

但也是叶俊有如此野心,叶殊反而有谋划余地。

红鸳远不及世家之女,但若是她能带给叶俊更高的利益,叶俊自也会忍下其他,而迎娶红鸳为妻。

如今叶殊便要寻一个法子,让红鸳有能打动叶俊之物。

只是,若真是好东西,岂非便宜了这一对男女?叶殊虽非恶人,却也睚眦必报,他既有心满足原主遗愿,又要念头通达,自是得让叶俊与红鸳成就好事,又互相折磨,方能满意。

混元珠如今算是认叶殊为主,但他如今几乎还无境界可言,对这混元珠便只是稍微炼化。随着日后他境界提升,修为提升,混元珠还能继续被其炼化,也拥有更多用处。

不过,如今此珠用处虽是寥寥,叶殊却很看重。

混元珠内岛约十丈方圆,上有一丈方圆地面略微向下凹陷,可将外物放置于其中保存,万年不腐,若是活物则不能收纳倒非是始终不能,而是须得等叶殊境界再有数次提升后才可。但哪怕如今不能,于叶殊而言也极好了,须知他曾经所得乾坤袋、须弥戒子等物,内中亦不能放置活物,且便是死物也只是腐朽得慢些,莫是万年不腐,十年不腐也绝无可能。

故而哪怕只有这“不腐”一个用处,也能给叶殊带来极大便利。

当然,这仅是一桩较为实在的用处罢了。混元珠真正的好处,乃是那由黄竹汲取聚集的混沌水。此水当真能滋养万物,不仅可增添草木之物生机,纵然是金铁之类,亦有极大用处。

对于草木之物,叶殊几次试过后,大略推知这混沌水若仅用以栽种凡间草木,哪怕是凡人推崇之珍稀品种,一滴兑水万斤后也依旧效用非凡若是用以栽培灵花异草、珍贵药材,则视其所需生机而定,但不论如何,一滴水将数十年药性转为数百上千年,也不在话下。

除此以外,叶殊曾将后厨一把半炖铁刀浸泡在兑过混沌水的水盆之内,尽数淹没后,不多时,上面些许铁锈已然褪尽,其刀身慢慢缩了一圈,刀锋却渐渐变得锐利起来,寒光四射,几可伤人。这哪里还像是凡铁?几乎近似于铁精甚至玄铁了。

由此可见,这混沌水不仅驱除炼身内的杂质,叫铁刀品相提升了一些,还将其催化,使得它的特质也有所改变,仿佛变成了另外一种更为珍贵之物。

而这两样功效虽能令叶殊惊喜,他却更在意混沌水对于生灵的好处。

前些时日,柱子上拴着的一只野鸡因腿上有伤,又几日无食可吃,生气减弱,奄奄一息,叶殊心中一动,便取了一杯兑过的混沌水喂它喝下。下一刻,那野鸡便迅速恢复元气,就连那腿上的伤口也很快愈合,十分神异。除此以外野鸡再无异样,后来叶殊将它宰杀吃了,却觉那野鸡肉滋味鲜美,比之先前所杀的几只野鸡强上许多,尽数吃完之后,更隐约觉出丝丝热流在体内流淌,很是熨帖……单单只吃那大叶青菜时,却是并无这般感受。

过后叶殊用其他大野物再多试几次,便发觉越是精壮的活物所得好处越多,往往可叫它们强身健体,皮毛更为鲜亮,脚爪牙齿也更加锐利可若是治疗伤口却有不同,越是伤重,效用越弱,就得将混沌水兑得更浓一些方可实则这伤口愈合加快非是混沌水有治疗之用,而是它提升野物生机,叫其肉身强健,自然便让伤势好转。若非是这等伤势,而是中毒之类,混沌水也只能尽力吊命罢了。

事过之后,因着这些野物都得了好处,叶殊自己便也服用了一些。

才刚喝下一杯兑过的混沌水,他便感觉到一股几乎有些发烫的热流在经脉里流动不休,又很快渗入血肉之中,内外涌动,叫他整个人都有些发热起来。他能察觉到,先前亏空的身子似在不断地被补足,舒适之感胜过喂食过混沌水的野鸡之肉。与此同时,他的肌肤上也溢出一层薄汗,这层薄汗略带黑色,略有腥臭之气,应当是带着些许毒素。

叶殊稍一思忖,便知这恐怕是当年那一碗药残余之物,原本应当在他打下根基时由灵气带出的,现下这混沌水已先襄助了他一把。

后来叶殊便心将那混沌水慢慢加浓,每日服用。

如此下来,他的身子元气充沛,干瘦的四肢也贴了些肉,肌肤之上亦多光泽,瞧着比寻常人还更健朗些。

只不过,每日所出那一滴混沌水颇是浓郁,叶殊到底也不敢将其全部服用,故而每日取半滴用以试验,另半滴则用来吞服……此亦为叶殊自身极限,再多便不能承受。而不知为何,连续吞服好几日后,他竟隐约觉得,自己在吸纳地之气时,似乎也顺利了一丝。

因此叶殊更加坚定,每一日吞服混沌水之事,绝不中断。

一面修行,叶殊也一面翻阅那老大夫所给的黄皮药书,将凡饶大夫常用哪些药材、如何采摘药材等牢牢记住,随后才去山中寻药。只稍微去得深些,就能见到不少草药,只是大多年份不足,少数生在偏僻险峻之地,药性便更充沛些。

叶殊大约摘了有半篓,并未放入混元珠内,而是直接背了回去。之后他利用兑过的混沌水将其中少数药龄稍长的浇灌一番,使其药性更强,还有些原本脆弱的,也增补一番……等整治得差不多了,最终摆放在桌上的草药,品相瞧着就好了几分。他这番处理皆不过分,所出之物药龄最高也就五十年,称不上什么贵重山珍,但若只是卖上些银钱,换取一些所需之物,却并不难。

心里将自己的一些打算捋过一遍后,叶殊吃过午饭,去后面田里摘了许多大叶青菜放进背篓里,再给之前捉过的几只兔子灌进一些冲兑混沌水,把它们敲晕了绑住,也放进背篓里,最上面则放上那些药材。

然后叶殊再不停留,就往山下走去。

到了城门口,叶殊抬头看一眼这城门。

此处仍有许多兵士把守,见到叶殊走过来,并未阻拦。

叶殊略顿了顿,径直走了进去。

自打晏北做了城主以来,城门口来往出入便皆无费用了。

入城后,叶殊径直去了医馆。

鸣山城中医馆并非只有一处,但这一家却是颇有些年头了,里面虽只有一位老大夫,但他颇有医德,医术也很高,故而很受城民尊敬。

医馆不太大,门口有药童守着,见到叶殊走过来,就问道:“你是看诊还是抓药?”

叶殊道:“前些时日受了医者的看顾,如今来送谢礼,烦请哥帮忙通报一声。”

药童听他这样客气,又仔细打量了他一番,忽而道:“我认得你,确是在这里调养了几日。我这就去同师父!”语毕他急急忙忙就走进去,没多久很快出来。

叶殊立在原地没动,听见动静看过去。

药童就道:“师父请你进去,快来。”

叶殊便同他进去,一路上左右看了看,并未见到有人看诊,只有人在寻药童抓药。

那老大夫则坐在正堂药柜前,也正看了过来。

叶殊颔首示意:“老丈,晚辈前来拜访。”话间,他将背篓取下,从里面掏出一包袱药材,放在老大夫的面前,“前日里去山里摘了几株药材,其中有品相不错的,便想拿来换几个银钱使使。

老大夫温和地笑笑:“让老夫瞧一瞧,若是好的,老夫便都收了。”

叶殊点一点头,主动将那包袱解开。

霎时间,一股浓郁的草药香气便传了出来。

老大夫微微吃惊:“后生,这些药材药性颇足啊。”他一边,一边仔细查看起来。

“三七、黄芪、五味子、地黄……”老大夫一样样看过去,最后目光落在了几片暗红色的山芝和一根有手指粗细的参上,“山芝还,不过这参倒有五十年药龄了。”

叶殊道:“能采到这颗参,也算是岳好。”他略顿一顿,“当初晚辈能迅速恢复,多亏了老丈的关照,晚辈身无长物,唯有刚采到的这一颗参尚看得过去,便将其送给老丈,还望老丈收下。”

老大夫一怔,旋即推辞道:“后生不必如此,当日都是少城主心善,老夫只是适逢其会罢了。这一颗参能换百两银,不是数目,后生拿了银钱,手头也可多些积蓄。”

叶殊摇了摇头:“老丈不必推辞。诚然当初是少城主救了晚辈一命,但老丈对晚辈多加照顾,还允晚辈翻阅药书,若是老丈不肯收下这参,晚辈实在心里不安。”话间,他从衣襟里取出包好的那药书,也推了过去。

老大夫接过药书,看向那颗参时,却是眉头微蹙,似有为难。

叶殊又将那背篓一指,道:“还请老丈先收下参,再为晚辈算一算其他药材能值几何。此后晚辈还要去一趟城主府,给少城主送些山货,聊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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