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姆斯浑身打着筛子。
他不明白,为什么会在这个小白脸身上感受到巨龙的气息。
即使明白也没用了。
一柄铁剑贯穿在他的胸口。
雷电元素借着铜剑不断肆虐。
霍姆斯闻到一股焦臭气息。
他低头一看,贯口处的血洞迅速扩大,已经扩散到了他整片胸膛。
随后霍姆斯瞬间爆炸!
破碎的血肉溅的到处是。
野蛮人第三小队队长霍姆斯,被秒杀。
路明非将铁剑抽离。
他想说几句烂话来着。
可无尽杀意却将原来的懦弱取代,大吼道:“诺克萨斯!昂扬不灭!”
周围的士兵们分散成扇形,朝着剩余的野蛮人开始冲击!
斩杀!斩杀!斩杀!
疯狂的战意席卷路明非脑海。
挡在前面,全部去死好了!
霍姆斯死后,这支野蛮人立马溃散。
路明非的铁剑不断在猩红的空气中挥动。
每一次斩击带起鲜血和碎肉。
野蛮人嚎哭着,逃跑着。
路明非在野蛮人之间穿行,就像镰刀划过麦浪!
他的黄金瞳不断扫视战场。
在正北方向,有一个东西散发出欢欣的情绪。
他在呼唤着路明非!
王冠?
“碾过去!”路明非低声说。
他的轻语宛若带着魔力。
诺克萨斯士兵们的疲劳开始缓解,身上的伤口竟也感觉不到疼痛。
“杀!”士兵们跟在路明非身边。
许多年后。
第三炮兵先遣连中士准将克烈大校,回忆起布鲁格伦战役,也不得不承认,路明非在这场战役中,比他更像一个疯子。
“砰!”巨大的脚掌从天而降。
一名诺克萨斯士兵被捻成肉泥。
紧接着,又是一脚。
路明非朝前翻滚,堪堪躲开。
这是一只巨大的厄里多斯。
在野蛮人的语言中,意为长得像山岳一样大的巨象。
路明非快速从厄里多斯的胯下跑出。
这只白色巨象长得有些畸形。
它柱子一样的四肢直径足足有五米,浑身披着莹白色的鳞甲,它的身体却跟这巨大的四肢不相称,极为瘦小。
就像是踩着高跷一样。
厄里多斯蒙着双眼,一名野蛮人在挥动鼓槌不停敲着。
显然巨象是通过野蛮人的鼓声操纵。
这就简单多了。
“哥哥,现在才是你应有的样子!”小男孩的声音在路明非耳边呢喃响起,“不管是地球还是诺克萨斯,我们必将,君临天下!”
路明非感觉到身上一股灼热的感觉袭来。
身上的骨头噼啪作响,上千块的骨头重新排列,扣紧,咬合。
“因为愤怒出现的龙骨状态吗?”路明泽啧啧称奇.
在这个世界上,他清楚地感受到,逸散在空气中的元素就像是化不开的蜜!
路明非原本白皙的皮肤上面。
暗青色的龙鳞开始生长。
修长的双手,鳞片覆盖,很快变成了类似爬行动物的爪子。
面对这种变化,路明非没有任何的讶异和不安。
诺克萨斯士兵的尸体,野蛮人的尸体在不断刺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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