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好了,喝粥是有技巧的,表面这层凉的最快,刮起来再吹几下,先用嘴唇试试温度,然后才能喝。”
“粥的温度可比沸水高多了,一个不小心就会烫起泡,但重点就在于粥最烫的时候就是最美味的时候,但凡凉個十几二十度都没这么鲜。”
鲁纳德直起身子,感觉嘴唇和舌头一阵一阵发麻,好气又好笑地瞪了他一眼。
“这么重要的事情怎么不早说!”
“你也没问呐,我还以为你知道。”
卢卡斯怂怂肩:“你去唐人街,粥店随处可见,可以说是最普及的大夏餐之一了,谁晓得你没喝过啊。”
“你看我像是有空出去吃饭的人吗?”
“…………好像也是?”
自从跟林晨一起出摊到现在,他好像还真没见过鲁纳德哪天没来的。
像旁边卖冰激凌的,卖热狗面包的,卖炸鱼薯条的那几家餐车,七天能看见三天在营业都不错了。
唯独亚洲的这三辆餐车风雨无阻雷打不动,哦不对,现在是两辆。
鲁纳德这家伙,该说不说,还真是个异类。
学着卢卡斯教的办法小心翼翼尝试了次,哪怕舌尖因为发麻的原因对味道变得不那么敏感,但他还是尝到了那股无与伦比的鲜美。
几乎没有任何浓重的调味料,有的只是食材最原始的鲜甜。
尤其是先前就已经引起他注意的三种肉类,那种滑嫩到极致的口感更是令他震惊地瞪大双眼。
“哦天呐,圣母玛利亚在上,这是牛肉?怎么能这么嫩!”
鸡腿肉和鱼肉没什么可说的,本身就嫩,但是牛肉这玩意不同,他天天都做,只有刚刚变色的那几秒口感最嫩,再加热下去就会变得越来越老。
也正是因为如此,八西人为了避免这个问题,会将牛肉切的很碎很薄,炒制过程中还要添加料汁,从而达到让牛肉软嫩多汁的口感。
他自己也知道那种方法跟林晨这种方法完全没有可比性,一种是后天添加的汁水,一种是保存肉本身的汁水,光在技巧上就已经完全被碾压。
要是能学会这种腌肉的方法,他的塔可口感一定会产生质的飞跃!
“你想学这个?”
林晨二话没说答应下来,本来也不算什么秘密,马路上随便抓个会做饭的大夏人都会。
“行啊,很简单的,你车上有没有生肉,给我切一小块给你演示下。”
“有有,当然有!等着!”
哪里还顾得上喝粥,屁颠屁颠冲回自己车上,从冰箱里取来一整条牛里脊递给他。
林晨随手划开包装袋,手起刀落,以极快的速度切下十片牛肉。
“注意看。”
鲁纳德点点头,目光一眨不眨盯着案板。
只见林晨翻转刀身,用刀背在肉片上均匀地拍上十几下,肉片肉眼可见变大了一圈,也变薄许多。
然后就是基础的腌制,盐、耗油和胡椒粉,最后淋上些淀粉水抓匀。
简简单单十几秒的时间,原本还有些液体的盆中水分完全消失,只留下粘稠的淀粉浆裹满肉片表面。
“这样就行了,煮粥的过程前面你看见了,如果要用炒的话,需要油多,够热,把肉丢进去快速搅散避免粘连,变色了就能吃,就算炒久点也不会特别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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