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无话,二人回到了家中,天已黑尽,家里张氏已经做好晚饭,糙米饭、炒蔬菜,加了一点盐的菜汤,虽简单却自有农家风味,长孙进已经绕着厨房转了好多圈,如果不是张氏制止,他早就窜进去偷吃了。
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吃了顿饭,长孙豪简单提了下狗子家的事,听说二郎居然敢孤身为狗子出头,长孙进笑着在桌子底下偷偷朝他竖了个大拇指。
饭后长孙兄弟去院里商谈事情,张氏在这灶房忙碌收拾,长孙弘抱着他的褡裢,搬了张小桌子到灶台边,借着炉膛里的火光,开始操心周夫子布置的功课。
作词,作点什么好呢?
这门功课,于长孙弘倒是没有难度,前世大学时分文学社的骨干,对于唐诗宋词都有涉足,脑子里记下的也不少,不过要用在此时此地,不能太过夸张,要符合学童身份,倒是不好选择。
脑子里转了转,宋朝以前的肯定不能用了,成名的词作早已广为人知,写下来就坐实的抄袭的名,周夫子一定会用最大的戒尺殴打自己。
倒水、墨墨、铺纸,提笔在砚台里蘸一蘸,思索间不经意的抬头四顾,却见母亲张氏已经拿来了针线活计,坐在身边静静的缝补衣物。
灶台里的余焰照亮了张氏的脸,纵横的纹路在火光的照耀下分外的醒目,生活的艰辛如刀刻的一般如此清楚,白发与乌丝交错,手指间的厚茧、指甲缝里黑色的泥垢,以及长期烧饭烟熏火燎导致微眯着的眼睛,将一位乡村农妇劳苦一生的写照在长孙弘面前真实的展示出来。
看着张氏聚精会神的飞针走线,一件破烂的麻衣在她的巧手下慢慢变得完好,长孙弘突然感到心中一阵刺痛,捏着毛笔的手,用力捏紧,紧得像要将那小小的竹管捏碎。
这就是宋朝的普通人啊,像野草一般顽强,无论环境多么恶劣,世道如何凶险,他们都能在血与火的缝隙中坚强的生存。他们一辈子躬身耕耘,除了要养活自己家人,还要养活许多跟他们毫不相干的人,吃不饱穿不暖,他们却毫无怨言,只要能够活得下去,就心满意足,如果生活能改善一下,比如住上不漏雨的房子、一个月吃上一次肉食,那就是惊喜了。
这样的人,这样的愿望,渺小到轻如尘埃。
心中的痛,变成一团浊气,堵在胸腹间,呼之不去,堵得长孙弘重重的拍了一下胸口,声音有点响,惊动了张氏。
“二郎,怎么了?”张氏关切的问道:“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长孙弘强自笑了笑,摆手道:“没事,娘,没事。”
张氏又瞧了他脸色半天,没有看出什么异状,方才低下头继续。而长孙弘,则提起笔,长吐一口气,在砚台中喂饱了墨,运劲于手腕,极力去控制竹管的走向,在铺好的纸上写下了第一个字。
写了一下午毛笔字,总算有些成果,竹管运起来不再那么生疏,一盏茶的功夫,长孙弘就写满了一页草纸,他搁下笔,举起那张纸,昂起脑袋吹干墨迹。
“哟,这字不错啊。”长孙进的声音在耳畔响起,这个精明的汉子不由分说的接过纸去,摇头晃脑的评价道。
长孙豪随之进来,一把将纸夺过去,佯作不满的笑道:“你又不认字,懂得好坏么?二郎才写好,别弄花了。”
长孙进讪讪笑一声,抓抓头:“不认字有什么打紧?你瞧这字,比以前二郎写的要规制许多,如何不是好?”
长孙豪闻言也举起那张纸瞧了瞧,咧开嘴笑了,有人夸奖儿子字写得好,总归是件高兴的事,哪怕这人是自己兄弟。
张氏也抬起头,跟着男人笑起来,她笑的时候,也不忘继续缝补手中的破衣。
长孙豪浑然没有发觉自己将那张纸拿反了,字全倒了过来,当然并不妨碍他放下纸后故作认真的教育二郎:“且不可骄傲,把字练好,方可入先生的眼,你的那位周夫子可是从临安回来的大儒,你跟着他,须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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