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帽间的穿衣镜里映着一男一女两道身影,女人身穿白色绸缎衬衫,黑色极膝包臀裙,长发梳了个低马尾。
此刻她正拿着一条黑白条纹领带踮起脚尖给她身前高大的男人系上。
金黄色的晨光俏皮地停在她挺翘的鼻梁上,侧脸仿佛被镀上一层浅金色的光,衬得整个人温婉又漂亮。
“轻点。”
她手不小心一拉,险些将陆成周勒断气,他剑眉微蹙,低声警告。
“若是再有下次,扣奖金。”
“好的,少爷。”林知安端得一副职业又乖顺的样子,心里却在疯狂念叨:钱难挣,屎难吃。
什么领带啊,非要她天天帮他系!
要不是他给得多。
她真想把他勒死得了!
林知安帮陆成周整理好领带,又从一旁拿过西装,走到陆成周身后,后者熟练的伸出手臂。
他熟练的样子让林知安越发气了,真把自己当皇帝了!
不就是个男主吗?
瞧给他神气的。
衣服都不会自己穿了。
“少爷,夏小姐的飞机晚上八点抵达机场。”林知安一面跟着陆成周走出衣帽间一面开口。
她说这话时极力保持着镇定。
其实心里那两个激动的小人儿已经在疯狂奔跑跳跃了。
白月光要回国了。
本文即将迎来书中最狗血虐心的桥段。
女主经历了一系列挖肾车祸绑架却依旧生命力顽强,最终跟男主美美HE。
看小说时她就很好奇,到底是什么体质才会在经历了这样的事故后已然健康地活下来。
如今她这个npc即将近距离观看!
没错。
林知安的穿书的。
还是胎穿的那种。
她妈是陆家的保姆,她因为小小年纪就表现出了自己是个天才的资质从而成为陆成周的陪读。
额......毕竟穿书前她刚刚收到博士录取通知书。
在那群小屁孩面前,她当然能不要脸的称一句天才。
后来陆成周发现了她并不是所谓的天才,但许是习惯了她的伺候,也或许是书中原主本就是陆成周的秘书,没有再换人,毕业后她从陪读成了陆成周的秘书。
就是小说里那种不仅要处理公事,还要帮他处理替身以及白月光的差事的苦逼秘书!
“嗯,餐厅位子定了吗?”
两人一同下楼,陆成周理了理袖子,淡声道。
“已经定了。”
林知安腹诽,位子是定了,可跟他一起去吃饭的女主角怕是还没定吧?
今晚是女主温棠的生日。
剧情中,这餐厅原本是男主准备跟女主一起吃饭的。
只不过临时接到初恋要回国的消息。
结果可想而知。
陆成周放了温棠鸽子。
若不然怎么叫虐文呢,不放鸽子得改叫甜文了。
她侧目,看了一眼陆成周轮廓线条流畅的脸,花痴地咽了口口水,她知道自己这样不好,可陆成周这张脸有看得有点过分了。
若不是看在钱跟这张脸的份上。
她早撂挑子不干了!
陆成周斜睨了她一眼,声音浅淡:“林秘书,要流口水的花痴样收一收。”
林知安嘴角立刻耷下。
这么好的脸却偏偏生了张嘴。
要是哪天被毒哑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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