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德华拿着碗筷走出房间,按照记忆来到厨房。
泥砖屋共有五间房,中间是大堂,左右各两间房子。
厨房在房子右侧,又是单独的两间,一间烧火炒菜,一间吃饭。里面有一个大水缸、一个大土灶。
土灶有三個口,大铁锅、饭锅、烧水的大锅。
方德华用葫芦瓢舀了一瓢水放盆里,将三人碗筷、锅洗干净。
饭厅只有一张木制饭桌与几只长木凳,旁边有一个老旧的长木沙发,角落里还有一个同样老旧的木制碗柜。
他掀开菜罩,发现只有一个菜碟,剩着一点红薯叶。
方德华摇摇头苦笑,这个时代虽然美好,但是对他这个顿顿无肉不欢的人来说,也是一番苦难。
看着胸膛明显可见的排骨,近期目标就是码字赚钱,改善伙食,再改善住所!
幸亏穿越者都有金手指!
回到房间后,无视正在打闹的两人,方德华从书桌的书堆中抽出一个稿纸本,翻了一下,还有半本。
接着又从抽屉里拿出一个钢笔,打开桌面的墨水瓶,加满墨水,在稿纸上随意写了几个字。
字迹还不错,似乎是前世自己的笔迹,又有点陌生。
不过两人都有一手好字,也不知道继承谁的。
坐下后,他一直在想要先写哪本?
20多年的网文,成千上万本小说,足以亿万的字数,一时间有点踌躇。
“大哥又在发呆了,是不是身体还没好啊?”
一旁的燕子发现方德华呆坐在凳子上,悄悄问标哥。
标哥歪着脑袋想了一下才回:“能吃能走,可能不是身体问题,会不会是脑子的问题?”
接着用手指指了指脑袋。
两人对视一眼,两双大眼睛露出几分担心。
“大哥,要不你睡个午觉休息休息?”标哥带着迟疑的声音响起。
“啊,不用。刚睡醒,还不困。”方德华被惊醒后顺嘴回话。
刚才想了想,决定还是先按照网文的发展,先写(抄)早期的网文三大奇书之一的诛仙!
一是因为它足够经典,完全能够承接后武侠时代的旗帜。
二是它与其他网络小说相比,字数不算太多,才160万字!
三是现在金庸小说已进入内地,广受欢迎。而且去年《今古传奇》已开始连载《玉娇龙》。
想到里面经典的张小凡、陆雪琪、碧瑶等角色,这凄美的仙侠爱情小说,肯定能一炮而红!
即使这个时代的稿费只有千8、千10,但是架不住字数多,千8的稿费足有12800元!
这可是一万块啊!
在这个时代就是万元户!
一想到这个,方德华心中更加火热,气息不由急促起来。
“大哥大哥,你还是午睡一下吧,好不好嘛?燕子好担心你啊。”
燕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来到德华旁边,怯生生的扯着他的衣服说。
看着这可爱的堂妹,方德华摸摸她的脑袋说:“大哥没事,大哥正在构思写东西呢?你看纸笔都准备好了。”
“嗯嗯,大哥要写什么呀?”燕子顿时睁大眼睛,表情顿时从担忧变成佩服。
标哥凑近也想知道。
“大哥想写小说,然后赚点稿费,给燕子还有标哥买肉吃,好不好?”
“好呀好呀,肉肉好吃!”燕子拍手称快,原地蹦起来。
“那大哥是不是就要成为小说家,成为大作家?”标哥急吼吼询问,两眼放光,充满崇拜。
“你大哥我可是立志要成为小说之王的人!”在两小的影响下,方德华也了中二少年。
18岁,说是少年也不为过。
凭借着脑子里的网文,这个时代谁敢跟他抢小说之王这个头衔?!
“小说之王,小说之王!”标哥双手在空中乱挥,满脸激动的叫着。
两人丝毫不怀疑他大哥的话,从小就知道他大哥聪慧无比,是他们的榜样及目标。
看着两人的样子,方德华笑呵呵说:“好了好了,大哥准备开始写,你们安静点。”
标哥与燕子连忙捂住嘴巴,蹑手蹑脚走出房间。
等两人走出房间,方德华便听到在屋外玩闹的声音,摇摇头,凝气在稿纸的第一行中间写上“诛仙”两字,在第二行尾端迟疑,一时间没想好要哪个笔名。
正想写下德华两字,这能体现颜值与才华,又觉得不太合适。
咬着钢笔帽一会,最终写下“五白”这个笔名!
也只有这个名字配得上这璀璨的网文时代!
“序章”
“时间:不明,应该在很早、很早以前。”
……
方德华在脑子里调出《诛仙》,开始一字一句抄了起来。
看的时候并没有觉得字数多,一目十行,写的时候发现真累!
一小时过去,才抄完序章!不到两页纸,不足一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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