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下来蹲在树梢后,林恒仔细看了看,远处一颗火罐子树上,竟然有一只灰白色的白米子(果子狸)正在偷吃早熟的火罐子。
所谓火罐子就是柿子的一种,个头小,还全都是南瓜子一样大小的种子,果肉稀少,成熟早,算是一种野柿子。
白米子比猫大,比狗小,正常的都是二三十斤,和猪獾差不多,比较大的据说能达到五十斤。
这家伙极为喜欢吃柿子,每年秋冬都有好些人在柿子树下蹲守到了果子狸。
林恒现在很愁,因为果子狸在树上,树下的一举一动它都能发现。
也就是现在相距三四百米,它才没被发现。
但是想靠近根本不可能,别说五十米,再往前走几步就暴露了。
思来想去林恒也没招,人家打果子狸都是发现它吃那颗树的柿子了,提前守在附近。
“雄霸,靠你了,试试吧。”林恒揉了揉雄霸,将这个任务交给了它。
雄霸看了看树上的果子狸,钻进了树丛中消失不见。
林恒默默等待着,大约半小时后,果子狸突然发现不对劲,一头跳下了树。
“汪!!”
紧接着雄霸就从后面窜了出去,狂奔着追赶了出去。
一直从灌木丛追到了低矮的次生杂木林,又追到了山上高大的阔叶林中。
十几分钟后,雄霸垂头丧气的回来了,没追上,它失败了。
“没事,前面还有兔子呢。”林恒揉了揉它的脑袋安慰道,对这结果早有心理准备。
果子狸会上树,雄霸想追到它难度确实太大了。
“嗷呜~”
雄霸叫了一声,跟在林恒身后。
“看来真得换一把好弓了。”林恒感慨了一句。
手上这把橘木弓还是不太行,暂时弄不到现代复合弓,那就改天去弄把蒙古复合弓先用着吧。
他这把弓箭有效射程五十米,想要精准命中小型猎物,得二三十米的距离,还不能有太大的风。
这不是人不行,而是传统木弓的材料限制。不像现代复合弓,材料性能加上现代技术,三百米的距离都可以精准命中目标。
带着雄霸,一人一狗很快就来到了红枫山下的黄豆地边缘。
雄霸再次进入战斗状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一开始的地边上并没有发现踪迹,林恒也不气馁,带着雄霸沿着地边上搜索。
黄豆地大着呢,总能有所收获。
噗通!!
突然黄豆地里飞出了两只野鸡,哗啦一声朝着河对岸的山上飞速了。
没给林恒和雄霸发愣的机会,前方地里突然传出动静,一只棕黄色大兔子朝着山上的灌木丛茅草堆里跑去。
“汪汪!!”
不用林恒命令,雄霸就追了上去。
因为距离有点远,一时间还追不太上,从黄豆地一路追上了茅草丛,最终将其逼进了一個洞中。
“汪汪!”
雄霸回头看向林恒,表示它没办法了。
林恒从山下慢悠悠的走了上来,雄霸正趴在洞口看着这只兔子。
林恒低头一看,似乎是因为慌不择路,这只兔子钻的好像不是自己的窝,钻进去大概三十公分的距离,就被堵住了,屁股露在了外面。
拿起弓箭,林恒一箭射了进去,随着一声惨叫,兔子很快就不动了。
林恒也不着急,等它死透了再动手也不迟。
也没必要留活口,家里之前养的兔子都快要开始繁殖了。
几分钟后,林恒将死掉的兔子轻松扯了出来。
有一只好狗,抓兔子真不是一件难事。
掂了掂,林恒预估五六斤重,揉了揉雄霸的狗头笑着道:“走吧,上去小木屋看看。”
因为这里已经是半山腰了,索性就上去看看好了。
小木屋没啥变化,只是屋内好像被鸟光顾过了,留下来不少鸟屎。
看了一眼铁皮石斛的生长情况,林恒跑去松树林下捡松塔。
当然是不是为了捡松子,这种黑松松子可太小了,根本没办法采摘。
他捡这些松塔是为了回去制作松香的,古人制作松香用的就是松塔。
捡了半袋子他就带着雄霸回了家。
回到家,老婆已经做好了米饭,菜都在锅里热着,就等他了。
“这么大只兔子,真不错啊。”秀兰看着老公提回来一只大兔子,笑着夸奖道。
“卤着吃吧,那些青鱼干啥的也可以卤一点。”林恒将兔子挂起来笑着说。
“好。”秀兰点头答应。
吃了早饭,林恒把兔子皮剥了,内脏喂了雄霸,兔肉给了老婆让她去处理做卤兔肉。
他一边带着晓霞,一边制作松香。
在前院里生了一堆火,等柴火烧过,只剩下火炭的时候架上一口锅,将洗干净的松塔放在锅里微火烘干。
晓霞在旁边好奇的看着,不时的问一句,林恒给她了一个松塔让她在旁边看着。
趁着烘干松塔的过程,林恒又去弄了一根手腕粗的香楠木回来,很粗很大的楠木很稀有,但是这种小苗子找一找还是不少的,毕竟这里是秦岭。
将这小楠木锯成小段,刷上芝麻油放在一边晾着。
找来一个石臼,将烘干的松塔丢进去捣碎,捣的差不多了,又去借了一个药碾子碾了一遍,最后一筛就得到了松塔粉末。
借药碾的时候,林恒又看到了父母晒干准备去卖的石菖蒲,拿回来炕干,也碾成了粉末。
一个中午的功夫,也才得到了三斤的松塔粉末,两斤的石菖蒲粉末。虽然劳累,但是林恒感觉很充实。
“老公,兔肉和鱼干都卤好了,你尝尝。”秀兰将新鲜出炉的卤兔肉和鱼干拿到了林恒面前。
卤制的兔肉和鱼都都呈现红褐色,卤香味扑鼻而来。林恒撕下一块兔肉尝了尝,眼睛顿时一亮,这味道太好了。
兔肉原本的腥味彻底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这种纯正的卤香味和兔肉的细腻口感,即便是不蘸任何汤汁,都能让人大快朵颐。
“老婆,你手艺真好。”林恒撕了一块喂给她。
“爸爸我也要。”晓霞那是不管看到什么,都要吃上两口。
林恒喂给她一小块,笑着问道:“好不好吃?”
“好吃~”晓霞奶声奶气的点头,表示自己还想要。
秀兰微微一笑说:“好吃就行,我还给晓霞卤了几个鸡蛋,你可以尝尝这卤鱼的味道也很不错。”
林恒尝了一块卤青鱼,鱼已经非常软烂,鱼骨都酥了。吃在嘴里最好的口感就是这个鱼皮,经过晒干又卤制,吸饱了汤汁,带着卤料的香味和鱼肉本身的鲜味,还这种弹牙的口感,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鱼肉的口感比鱼皮差一些,但是味道丝毫不逊色,林恒不由的向老婆竖起了大拇指。
“那我们午饭就做个玉米面鱼,弄个这个吃吧。”秀兰微笑说。
“好的。”林恒点头,再次给晓霞撕了一点肉,然后和老婆一起去帮忙做饭。
玉米面凉鱼做好,林恒将卤好的鱼肉也拆了,没有鱼刺可以直接大口吃才是最爽的。
吃的时候,再加上一个泡竹笋,吃起来就更加充实了。
吃完了饭还在回味香味,卤肉真是个伟大的发明,太好吃了。
下午,秀兰帮忙去撕玉米壳,林恒去给帮忙掰玉米,因为这次是在马路边上,掰下来的玉米直接拿马车拉回去了,可比用背篓背快多了。
一个下午,就将三亩地的玉米收了一半。
晚上,在父母家吃饭的时候,秀兰把卤的兔肉拿了一半过来,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秀兰的手艺真不错啊。”林母夸赞说。
林恒看着母亲道:“兔子还是我打的嘞,妈你咋不夸我。”
林母瞥了他一眼,勉强敷衍了一句:“你也挺不错的,不过我觉得这都是我儿媳的功劳。”
林恒:“……”
秀兰则微微一笑,给他夹了一块兔肉安慰了一下,林恒发狠似把兔肉塞进嘴巴。
“老爸,你给找人看个日子,我要他鱼池的草鱼苗转移到鱼塘里去了。”林恒看着父亲说道。
林父点头:“好,等我明天抽空找人给你看看。”
第二天一早,众人起来,天空阴云密布,似乎随时会下大雨。
一大早上,林父就找了两个儿子去抢收玉米。秋天的雨不知道会下多久,万一时间太长,玉米就得烂在地里了。
这真是在和大雨赛跑,不止是他们,村里好多人都是一大早就爬上坡抢收玉米。
种庄稼就是这样,靠天吃饭,老天爷不给面子了就很难受。
即便快速抢收,八点多大雨还是落下来了,从开始掉点到大雨落下用了不到一分钟。
“爸,赶快回去吧,再不走要淋感冒了。”林恒劝阻说。
林父一拍双腿,看着天空哀嚎道:“这老天爷怎么就这么不长眼啊,迟一个小时下也好啊。”
然而上天回应他的只是更加无情的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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