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千四百二十章 惨不忍睹的现场(1 / 2)萧瑟良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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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珠巷,其实原本是杀猪巷,这里在宋代的时候,有个杀猪场。

中国人从宋代开始把猪肉当成餐桌上比较主要的食物,到了明朝之后,猪肉的重要性和普及程度甚至已经超过了羊肉。正德曾经发神经,觉得皇室姓朱,所以就不该杀猪,还为此发布了圣旨。可是根本禁不了,无论是贩夫走卒还是达官贵人,无不以猪肉为主要肉食,最终这道圣旨也就成了笑话。

在北宋年间,猪肉开始逐步登上主要的餐桌,民间养猪杀猪蔚然成风,砂珠巷这里就有个规模相当庞大的杀猪场。

是以,这条巷子也就自然而然的被称之为杀猪巷。

而经历了元乱,来到了明朝之后,猪肉的地位已经超过了羊肉,尤其是南方,几乎就没有适合养羊的地方,自然就只能供应猪肉。如此大批量的猪肉供应,城里这点儿地肯定是不够用的,这养猪场杀猪场自然就都搬去了城外。而也不知道哪一届知县,觉得杀猪巷这名字过于血腥了,就改了个文雅的名称,叫做砂珠巷。

此时,庞县丞就站在砂珠巷巷口,纵然是过去了三四百年,可他仿佛依旧能嗅到历史当中存在于这条巷子里的血气冲天的腥臭味道。

程煜一路爆土狼烟的带着捕快和白役们赶到此处,庞县丞却是悠悠哉哉乘坐马车而来,走的都是大道长街,而程煜众人却是钻着巷子过来的,节约了不少路程,是以比庞县丞晚出发却还早到了不少。

眼看到庞县丞的马车停在了巷口,程煜急忙一拽腰间佩刀,跑上前去。

拱手一礼,程煜道:“禀县丞,现场已经控制住了,清除了无关人等,只等县尊和仵作前来一探究竟。”

庞县丞面沉如水,塔城一向太平,可却偏偏摊上这么件事。

两条人命的命案,人死在这里头想来已经有好几天了,却始终没有人发现,要不是野狗啃食尸体,且还发生争抢犬吠声大作,也不知这两具尸体何时才能被发现。

更主要的,是包知县年纪大了,已有致仕之念,而县丞虽然与知县品阶相近,想要擢升为知县成为一县主官却是难上加难,好在塔城这些年无论是政务还是治安都是上上之选,包知县已经呈书州府,向上推荐庞县丞去邻县出任知县一职。

庞县丞自己当然也在活动,并且庞县丞与多数县丞不同,明朝一千四百多个县,县丞绝大多数都是举人考授,又或者是各种九品官升迁而来,而这些九品官,多半都是恩拔的贡生,说白了,就是连乡试都没过举人头衔都没有的秀才上举人下们。

而庞县丞却非如此,他是正经的两榜进士出身,乙榜甚至还是个解元,甲榜虽然没能挤入一甲,但在二甲里,也是前三名的位置。像是他这样的人,原本就算仕途不顺,也不至于沦落到县丞的份上。

只能说是倒霉,他当年高中二甲之后,刚拜完其中一名主考为恩师,就接到家书,说是家中老父病故。

不得已,庞县丞只得选回乡奔丧,并且守孝三年(明朝的三年实际为二十七个月)。

而在这二十七个月里,庞县丞也是在苦读诗书,期待着孝满后一飞冲天。

可没曾想,二十六个月都熬过来了,第二十七个月过半的时候,他那位翰林大学士的恩师,却因为在朝堂上死谏,被成化皇帝流放到东北苦寒之地去了。

这一来,庞县丞虽然守孝期满,但那些跟他拜了相同恩师的同榜进士,已经当了官的,甚至其中有一个已经升为五品知州的,都受到了牵连,就更别说他这个尚未真正入仕的。

在京城等了三年也没候到缺,很多人都告诉他,别等了,除非那位大学士被起复,否则他断然不可能候到缺,君不见那位状元郎,如今也只是一任知县,还是个穷乡僻壤不过万余人口的穷县,而原本最为春风得意早在入仕第三年头上刚升了从五品的南直隶知州的探花郎,如今甚至都已经锒铛入狱,被打了个坐赃的罪名。要知道,明朝从建国到亡国,贪污受贿都是最大的罪过,基本上一经认定就再也没有可能洗脱了。现在他虽然没能候到缺,反过来想,倒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庞县丞不甘心,认为自己一身抱负,岂能因为拜了个几乎没见过两面的大学士为恩师就无法施展,就又在京城等了两年,直到钱粮耗尽,不得不黯然收拾包袱打算离开。

好在是终究有人怜惜庞县丞的学问,就问他如果做个县丞他答应不答应,那时候庞县丞除了进士出身带来每月那点儿散碎食饩,根本是走投无路。而且,五年来的白眼冷遇,早让他的傲气不复存在,虽然只是个八品的县丞,但他还是一口答应下来。到任之后才知道,居然还是个十二万人口的富庶之地,而且在包知县的治理之下,无论是政务还是治安都井井有条,来这种地方当县丞,根本就是来享清福的。而包知县也欣赏他的学问和人品,一主一副倒是相得益彰,配合的非常默契。

而一年前,朱佑樘继位,年底的时候,他想起少时教授过自己学问的那位大学士,将其接回了京城,出任礼部尚书一职。一时间,他当初那届春闱的学生们,也都成为了炙手可热之人,庞县丞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便又上下活动,试图回到官场正途上来。

一耽误就是十余年,晚是晚了点儿,但运气好,保不齐能去个穷点儿的州当个从五品的知州,运气不好,邻县的知县位置正是空缺,有包知县的举荐,加上那位被起复的恩师大学士,庞县丞多半是能至少混个正七品的知县当当的。

在这种关键时刻,一向太平的塔城,却突然出现了两条人命的命案,而且显然是个无头公案,尸体又被破坏的极其严重,也不知道能否找到些蛛丝马迹。

这要是案子悬而不决,恐怕晋升之路就要被堵死了,而包知县致仕之前,却还要在官声上留下一笔污点。

尤其是明朝的时候,对于人命案这种官司,通常都是有着非常严厉的时限的,根本不可能说让你慢条斯理的寻找线索,实在查不出来也就任凭案子悬着,一旦超出了破案的时限,知县和县丞往往都会被冠以渎职罪打入锦衣卫的衙门。甚至于,往上的知州知府都会遭受到不同程度的申饬,甚至于知州也被冠以渎职罪锒铛入狱的也并不新鲜。

庞县丞心里那叫一个急啊,因为地方上出现了命案,还不完全是由衙门经办,锦衣卫也有经办权,往往是两套班子同时破案,要是最终都没查出来,或者县衙捕快先查出线索还好,真要是让锦衣卫那边先查出线索锁定了凶犯,那包知县和庞县丞这主副官怕是也就真的当到头了。

好在塔城的锦衣卫卫所跟县衙关系一向不错,所以即便是锦衣卫来了,庞县丞也能让对方稍微卖点儿面子。

但不管如何,事急从权,原本是必须等到知县到达现场才能进去的,但现在庞县丞心急如焚,直接一挥袍袖,沉声道:“头前带路,我们先进去看看瞧。”

程煜心中微微一惊,他可没有庞县丞现在心里那么多的官司,以他融合来的记忆,他只知道主官不到,县丞就自行进入凶案现场,这是有可能为人诟病的。即便庞县丞和包知县之间并无猜忌,可若是让锦衣卫知道,终究也是祸事。

可没等程煜阻拦,庞县丞说是说头前带路,却根本没等程煜带路,就自行进入了巷子当中。

程煜见状,也只能快步追上,抢在庞县丞的身前,把他引领到了何宅的大门口。

庞县丞迈步举足就要推门而入,程煜赶忙侧身挡住了庞县丞,压低了声音说道:“县丞,您可想清楚了?不再等等么?”

庞县丞自然明白程煜的意思,他一抿嘴,微虚双眼,说:“等不了了,现在必须跟锦衣卫那边抢些时间,包知县快致仕了,这会儿断然不能出现这种岔子。”

程煜听罢,也就明白了庞县丞为何如此火急火燎,而根据融合的记忆,他也知道庞县丞并不是那种升迁无望的举人出身,他可是正经的两榜进士,而且拜为恩师的那位主考官大学士,现如今也是刚刚被起复,他在东北这十余年官声又是极佳,如今位高权重,庞县丞显然也想借着这股春风使使劲儿,这案子,必须破在县衙的捕快手里。

当下不再多言,程煜一把推开了何宅的大门,庞县丞迈步而入。

一进门,就闻到一股腐烂的血腥味,哪怕用丝帕捂住口鼻,也止不住那味道丝丝的往鼻子里钻,虽然明知道这里边不会有任何危险,但程煜还是下意识的把铁尺从腰间抽了出来,紧紧握在手里。

“尸体在哪里?”庞县丞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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