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章 墓 丛林英雄的坟墓(上)(2 / 2)白墨斩黑天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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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温雅大陆中部,有一个名为洛伦的精灵王国。其北边的永歌森林里居住着一个传统精灵氏族,名叫兰修氏族。他们信仰精灵祭祀女神兰修,故此命名。

这正是希萝出生的地方。

兰修氏族的村落位于永歌森林中部,周围是茂密的森林为村落形成了一层很好的保护。村落里的建筑大多是用大柏叶和橡树木搭建的,颇有原始部落的味道。

不过相比满脑子鲜血与荣耀的兽人和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巨魔来说,这里的精灵其实还是比较守序文明的。

他们之所以自立村落,绝大部分原因还是因为信仰问题。毕竟信徒若是狂热到了一定的程度,可是能够把人抱着一起自焚的存在。而作为信仰自然爱好和平的他们来说,因为宗教问题和别人大打出手是他们最不想遇见的。

希萝名字的由来,族里的长老说是因为在她出生当天晚上听见永歌森林中的万灵一直在呼喊着“er”这个词,故此给她取名叫希萝。

而她的姓氏则跟着母亲unglealker丛林行者。

她从小就听长老们说,他们所在的世界里,魔法是决定一个人的战斗力,身份地位,乃至人生的东西,也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用来衡量强者的标准。

曾经也有些魔法天赋差的人不服输,努力修炼肉体和武技,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剑圣或者格斗家,最后却都是败在了中阶魔法师等级的货色手上,仅有少数高手能够与五到六阶的魔法师相抗衡。

可以说,魔法师是这个世界上最吃香的职业。这个世界几乎半数以上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魔法亲和性,但是亲和性要高到足够成为魔法师,却是百里挑一的概率。

魔法师分十阶,十阶上面还有大师,法神等各种级别。但是纵观几百年来,许多魔法师穷尽一生,也不过六阶上下,却也是一夫当关,众星捧月的存在了。真的到达十阶以上的传说魔法师寥寥无几。

当然,会魔法不一定要成为魔法师。在这个世界上,魔法的运用十分的广泛。人们既可以化魔法为手中的利刃,亦可以将魔法作为与万物沟通的媒介。

兴许酒馆里的油灯突然熄灭的时候,一个打杂的伙计的就会轻快地打一个响指,让光元素充斥整个房间。

又比如说,在某个建筑工地上,一个头戴钢盔的糙汉会念着咒语,将一块块泥土用土系魔法凝结成土砖。

在兰修氏族中,祭司这个高阶职位便是需要拥有魔法师水平的族人来担当,而这些人也被称之为长老。

这些人在平日里主要是主持一些祭祀和节日活动,但是真的到了迫不得已的时刻,他们也随时可以成为魔法师,化作氏族的剑和盾。

希萝从小就是族里与众不同的存在。

她出生的那一日,发生了一件很神奇的事情。

那天晚上,天空中出现了据说只有地狱大军入侵凡界之时才会有的鲜血红月,大地之灵也随之颤抖,仿佛如临大敌。

与此同时,大陆上的五个人类势力帝国和四个精灵王国纷纷集结兵力,做好了备战准备。

希萝的父母看着襁褓中嗷嗷大哭的小希萝,十分心疼孩子未来的命运。

可令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是,第二日清晨一切又恢复了正常,就好像昨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似的。

兴许是老天爷的意思,希萝从小就展露出了惊人的聪慧。

半岁大的时候就学会了走路和说话,三岁就能够像只小猴子一样在森林中灵活地穿梭跳跃,即使是比她大上几岁的精灵男孩都未必能够比得上她。更令族里人欣喜的是,她在七岁那年,仅仅花了一年不到的时间就掌握了万灵颂歌。

兰修氏族的万灵颂歌可以说是祖传之宝。颂歌采用的是几千年前古精灵族的语言。此歌对于咏唱者来说冗长拗口,音调节奏又抑扬顿挫,十分考验唱功。

但是它对于听者来说却是一种空灵的体验,这神奇的颂歌不但能够有效地治愈听者的心灵,而且对于其身体上的创伤也能够达到显着的治疗效果。更加神奇的是,与治愈魔法不同,歌者并不需要消耗任何魔力,

在兰修氏族中,掌握万灵颂歌是成为祭祀的条件之一,还有两个条件就是此人必须为族内精灵并且能够成为魔法师。

兰修氏族中记载的最有天赋的祭司曾经花费了两年才学会万灵颂歌。而希萝惊人的天赋彻底让族里的长老相信她就是上天赐予他们氏族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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