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琳,你没去吃饭吗?”室友张梦兰凑过来,想看林琳在干什么,她调侃道:“哟,在听你老公的歌呢。”
另外两位室友笑出声,她们也有喜欢的明星,但没有林琳这么痴狂。
张梦兰对林琳的感官一般,
因为林琳在宿舍贴满了林尚的海报,有时候在晚上还会大呼小叫,然后向她们输送关于林尚的消息,
只是碍于室友的关系,她才没有说什么。
张梦兰喜欢的歌手是林骏杰、周杰轮,她觉得其他歌手比起这两位一个能打的都没有,于是故意说:
“琳琳你别一个人听歌,放出来我们一起听听你老公。”
林琳很乐意向室友分享她的偶像,手机里播放出歌声,这首歌是《致青春》的主打歌“New Boy”,
为了让室友听得完整,林琳把听得一半的歌曲重播,
歌曲的前奏轻快,不自觉让人放松,
“是的我看见到处是阳光,快乐在城市上空飘扬,
新世界来得像梦一样,让我暖洋洋;
......”
这首歌的歌词和伴奏让听众感觉青春洋溢,快乐似乎要溢出屏幕,和专辑名字致青春的主题相符。
林琳的另外两位室友感觉这首歌很好听,
张梦兰不好反驳室友,“还不错,但比不上林骏杰和周杰轮的歌。”
接着把整张专辑听完,林琳觉得每首歌她都很喜欢,她的两位室友觉得这张专辑的质量很高,10首歌都好听;
张梦兰听完改变看法,但她嘴上不认输,“还可以,虽然没有林骏杰和周杰轮的歌好听,但比其他歌手要好得多。”
......
程响是一个刚毕业的男生,他最喜欢的明星是胡戈,
之前他在微博上发现胡戈新剧的消息,顺便也看见了林尚新专辑的新闻,
上个星期林尚和鹿寒的粉丝大战,他刷微博看热闹,于是对林尚的新专辑很感兴趣,因此今天下班之后特意来听林尚的新专辑。
程响听完专辑里的十首歌,感觉这张专辑非常好,
不是说专辑里有首歌像“江南”或者“青花瓷”那样特别好听,还没达到那种程度,只是他感觉专辑里的10首歌都不错,
一般来说一张专辑里有两三首好听的歌就非常优秀,但《致青春》这张专辑里的10首歌让他感觉都好听,这就非常难得。
好听的歌听一遍怎么够呢?程响开始循环播放,
他觉得这张专辑让他印象最深刻的歌曲是“嘉宾”,歌词太虐了,描述的画面比青春偶像剧还虐,
“感谢你特别邀请来见证你的爱情,
我时刻提醒自己别逃避,
拿着喜帖一步一步走进他精心布置的场地,
可惜这是属于你的风景而我只是嘉宾;
今天你装扮的格外美丽,
这美我也曾拥在怀里,
可惜这是你和他婚礼而我只是嘉宾,
我放下所有回忆来成全你的爱情,
却始终不愿相信这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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