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6章 家丁(1 / 2)爱吃菠萝的猪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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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头顶凤冠的庇佑,僵婴并不惧怕阳光。

这顶凤冠,应该还能催发类似迷境一样的大雾,只可惜杨雄并不清楚怎么去催发。

他也试过将这凤冠摘下来,可这东西就像生根一样,犹如长在血肉之中,根本取不掉。

凤冠垂下,珠珞遮住面孔,僵婴浑身的黑色,已尽数褪去,就犹如一个真正的小孩一般。

但若是揭开其额头珠珞,便能发现,它的双眼,猩红如血。

“丫丫!”

僵婴一边爬着,一边从口中,发出口齿不清的呼喊,不小心一脚蹬在杨雄脑袋上,顿时,一颗脑袋便咕噜噜滚了出去。

见状,僵婴咯咯大笑,直接扑到地上,跑过去追逐脑袋。

杨雄颇为无奈。

小孩什么的,太讨厌了。

小僵尸更讨厌。

……

随着时间推移,又过去半月。

杨雄之前制作两个轿夫的精血亏损,终于是缓和过来。

白天以白云庙主持和尚的身份,在庙里呆着,吸收血炉传递给他的生机,晚上则回到宅院中休养。

白云庙里,种了不少蔬菜,受到血炉血气的催动,蔬菜长势喜人,平时需要两三个月才能长成的蔬菜,在白云庙地里,一个月就能长成。

这也让许多上香的香客,在离开的时候,顺手摘上两颗。

很快,杨雄种的菜,便被摘得一颗不剩。

没办法,杨雄只能在宅院里,又开辟一块菜地,撒下种子。

只是少了血气的笼罩,这些菜生长速度极慢。

日子便是这般古井无波的过去。

可八角乡的生活,并不平静。

虎王,又开始伤人了。

一连好几天,上香的村民,都在祈祷自己家人平安。

这事情,终于是惊动了知县大人。

知县当即在临水县的城门口,发布悬赏,请江湖人士,帮忙对付虎王。

若有成功击杀卧虎山虎王者,赏银千两,赏良田十亩,聘其为临水县捕头,或临水县内,功过相抵,不计前罪。

对于江湖人士来说,银田还好,这个捕头的身份,便是江湖人士“洗白”的唯一出路。

人生的尽头是编制。

修仙者,不可在朝为官。

所以大多数的江湖人,年轻的时候,怀揣梦想,闯荡江湖,势要修炼出一番成就,敢叫天上仙人,不敢来此人间。

等到年龄大了,才发现岁月蹉跎,自己并非天才,只是普通资质,江湖二十载,什么名堂都没闯出来。

等幡然醒悟,想要混口安稳饭,却发现,错过了进编制的最佳时机。

年龄再大点,便高不成,低不就,只能回家种几亩田,人生就此落幕。

现在,机会来了。

若是能击杀虎王,便能成为捕头,直接进入编制,吃皇家饷钱。

也算得上光宗耀祖,不白白习武修炼几十年。

而且最最重要的一点:功过相抵,不计前罪!

也就是说,不论你之前是杀人放火,还是拦路抢劫,通缉在逃,只要你杀了虎王,那你就可以选择,直接洗白。

这一条就牛逼了。

对于某些人来说,可相当于捡了一条命。

当然,知县也有限制:临水县内。

仅限于知县的权力管辖之地,可功过相抵。

即便如此,也有大批通缉的穷凶极恶之徒,愿意去尝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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