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人堂有个规矩,到是挺人性化的,创立疯人堂的第一任院长说:疯子不该以常人的角度来看待,故,世俗的法律不该限制于疯子,疯子杀人,非本意,不必死,但又找不到足够公道且让天下人信服的法律来限制疯子,于是,那便创立疯人堂,把这天下里的疯子,全关进这里吧!
张虎那粗糙的面庞渐渐惨白,鲜血染红了宁剑手中的木笔,那尖锐的一端深深刺进了血肉中,仿佛完全与他的尸体融合在了一起,他没了呼吸,也许死了吧,也许,还剩下最后一点意识。
宁剑俯身,在他耳边道来:“忘记告诉你,在这疯人堂里,疯子杀人,不犯法!”
“我是个疯子啊。”
“你个不读书的蠢货!”
“动我家幽幽,你死一百回都不够!”
……
……
刘院长是杀过人的,曾经在清水郡里做金捕的那些年,死在他手底下的盗贼数不胜数,他的境界不算高,也就二品,可杀的人多了,剑上的杀气,也就浓了,他能一眼辨认出,哪些人是干净的,哪些人是不干净的,这是他常年查案所练出来的本领。
但——
此刻,高台上,虽隔着几十米的距离,他却能清晰看见宁剑那攥笔的手,没有丝毫的颤抖,那双眼没有第一次杀人时该有的惧色,他是见过死亡的人,可这一次,那本领竟让他无法确定,这个宁剑,究竟干净还是不干净。
他手里曾沾过鲜血?
不!
他这是第一次杀人,动手的时机看起来把握得很精确,可要是细细推测,全然不是个有经验的杀人者,换做经验老道的,绝不会在这么近的距离动手,尤其是面对一个杀猪户,这简直在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难道这宁剑完全不怕自己失手反被张虎擒拿吗?
除非,他在出手之时便算准了张虎会小瞧他从而措手不及挨上那么一下,可看上去也不是,那藏笔位置仿佛是提前就设计好的,不给手指多余的动作,若是他出手前便算好,又如何能算得那么早,提早将笔放于袖间。
难道说……
在赶来这之前,他就做好了要杀人的准备?
或是……
早在今日这名新上任的伙夫长找麻烦前,宁剑便做好一切准备,用这削尖的笔端去杀人!
他……何来的勇气?
刘院长并不知晓,自己那权衡利弊的内心在宁剑出手的那一刻,便被那如海啸般的震撼情绪拨动了斤两,那心,渐渐往宁剑那靠了。
···············
这一日,院中罕见地来了清水郡里的捕快,堂内所有疯子被强制性关押在屋子里不准外出,后厨的伙计们被遣散回家,许是被宁剑的狠辣吓掉了魂魄。
前日,宁剑一首诗令众人对其刮目相看,今日,这以笔杀人的一幕,再次让众人意识到,那藏在孤僻面孔下的内心,是冰凉且凶狠的,像一匹雪山里的孤狼,也许他会在寒冬夜里的独坐高台而望天,不融于同类而活,可一旦雪崩来临,他将是第一个敢直面天地之威的那个人。
新任伙夫长是大院长亲自指派的人选,也许他的到来是带着某种目的,也许他和大院长之间有着某种潜在的亲戚关系,但随着他的死,宁剑与这疯人堂对立的局势,也瞬间明朗,并且拉开。
那些藏在暗里的敌人明白,这位被长安皇帝当庭册封的剑官大人虽剑道修为不深,但绝不是那软弱无能之人,他算准了许多东西,也许,疯人堂里的六位院长都不会帮他,但在剩余的十三日逝去之前,他也绝对不会死!
宁剑,也是在用这种方式,来表明自己的态度。
你们杀了老李,杀了与我有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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