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卷所记的各种谬误,有的是人们知识、认识上的错误,有的是因不了解情况或误解而造成的错误,有的是沿用旧习而不适应新情况所导致的错误,而也有的是因为被蒙蔽或欺诈而以是为非、以非为是的错误,还有的是郢书燕说式的反使错误的行为转为成例的错误。诸如此类的错误,在现实生活中是随时都可能发生的,读此卷可以受到各种启发。讥谑中,石曼卿微行娼馆篇的原文为,石曼卿为集贤校理,微行娼馆,为不逞者所窘。曼卿醉与之校,为街司所录。曼卿诡怪不覉,谓主者曰:只乞就本厢科决,欲诘旦归馆供职。厢帅不喻其谑,曰:此必三馆吏人也。杖而遣之。石曼卿,即石延年。史载其以秘阁校理迁太子中允,未尝为集贤校理。微行,是指不暴露真实身份地暗地出行的意思。不逞者,为不逞之徒,为非作歹的家伙的意思。街司,即左右金吾街司。属卫尉寺,掌以军兵宿卫宫殿及巡逻街市等。录,是指登记处理的意思。略同今公安派出所之职。厢,是一种军队的编制单位。科决:按规定的科条处罚判决。诘旦,为明天早晨的意思。全篇文章翻译过来,它的大概意思是说,石曼卿为集贤校理时,有一次夜里私下逛妓院,碰上几个为非作歹的家伙,被弄得很难堪。曼卿喝醉了,与几个家伙争吵计较,结果被金吾街司的巡逻兵带走。曼卿为人诡诈怪异,不拘小节,就对主事的厢兵头目说:只请求就在你们这里受罚了断,我明天早晨还要回三馆上班。厢兵头目不明白他的滑稽暗示,就说:这家伙必定是三馆的吏人。因此就打了他板子,把他放了。热中允不博冷修撰篇的原文为,旧日官为中允者极少,唯老于幕官者累资方至,故为之者多潦倒之人。近岁州县官进用者多除中允,遂有冷中允,热中允。又集贤殿修撰,旧多以馆阁久次者为之,近岁有自常官超授要任、未至从官者多除修撰,亦有冷撰、热撰。时人谓热中允不博冷修撰。中允。即太子中允,太子东宫官属。集贤殿修撰,为宋代文官高等贴职,级别在学士之下、直阁之上。常官,指常调官,即升迁时按正常程序授予相应职务的官员。从官,指侍从官。宋代以诸殿阁学士、直学士、待制与翰林学士、给事中、六部尚书、侍郎为侍从官,皆为执政官以下最高层次的职事官或贴职官。全篇文章翻译过来的大概意思是说,过去除授太子中允这一官职的人极少,只有久为幕职官而不得提拔、累积了较高资格的人才以这一官职安置,所以被任命为此官的多是仕途潦倒不得志之人。近年州县官被升职任用的多除授太子中允,因此有冷中允、热中允的说法。再就是集贤殿修撰,过去多授予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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