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应该没事的!时间还早,只是去看一眼妹纸的落脚之处而已,应该来得及嗯!就这么办!
可这保险吗?常言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路上有什么意外那米有福这胖子岂不是要歇菜了?毕竟这牛再强健,遇到犁不烂的地,结局都只有一个累死!他这头本就虚的胖牛,能撑得住吗?
我勒个去!福哥,你真是能给哥出难题啊!没事瞎撸什么,这都惹上艳鬼了!
一边是老铁,一边妹纸金元宝难以取舍,突然间他想到了在高中课本上看到的一段话,顿时计上心来。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福哥啊,不是哥和你的感情不深,谁让孟子他老人家这么说呢,你要怪就怪孟老夫子吧!”
走路肯定是比不上穿墙的,在宾馆门口金元宝就追上了熊掌,呃,不对!应该是妹纸。
这时,妹纸正好回头看了一眼,吓得他赶紧缩回了门里!
卧槽!这是啥妹纸啊!咋这么警觉?
金元宝大气都不敢喘,等了好一会,估摸着妹纸走远了,他才从门里闪了出来,此时正好有人走了进来,眼看就要和他撞一起了。
“小”
这话才刚出口,金元宝就反应过来了卧槽!哥特么的是鬼啊!怕个毛!谁看得见啊!这要说出去,真丢死个鬼了!
金元宝有一个非常好的优点,那就是不论遇到任何困难,经受多少挫折,他从未对自己失去过信心,之所以如此,主要源于他的一个信念不是我军无能,而是敌军太狡猾!
所以,此刻他不认为是自己还不太适应自己是鬼的问题,都是第一次跟踪惹的祸!业务一点不娴熟!如果是老手的话,哪还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看来得好好把握住这一次机会,省得以后再出什么纰漏,丢人现眼!”
虽然明知没什么用,金元宝还是装模作样地整了整衣衫,然后大踏步地朝着妹纸所在的方向去了。
在街的那一头,停着一辆粉红色的跑车,金元宝是个穷鬼,再加上平常也不关注这些,所以认不出这是什么牌子的车子。
可眼力劲他还是有的,这车可不得了!
因为有好多车子,比如他所能认识的别摸我什么的,一来到这车的身边就猛地加速,直到离了有一大段距离才把速度降了下来。
为什么会这样?明摆着是自惭形秽啊!
这就跟他遇到大高个的时候会下意识地把低下来一样,不管你承认不承认,这就是人的本能!
在跑车的旁边,还有一个女孩,倚靠在车身上,头发是染的,酒红色,还带着波浪卷,火热的红唇散发着诱人的魅惑!
“沐晴,怎么这么久?”
女孩摘下墨镜,迎了过来,一双桃花眼有些迷离,再加上她那泛红的靓丽脸庞,看样子像是喝了不少酒。
“还说呢?都怪你啦!吐了我一身,还跟个没事人似的!”被叫做沐晴的妹纸白了她一眼,然后就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原来她叫沐晴,那么她身边这个女孩就是那个什么艳梅的了。金元宝若有所思,突然间他想到了什么,顿时猛地一震!
沐晴?苏沐晴?!!我勒个去!居然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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