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宋初见。”
“送与秋风起,人间初相见。”沈知渡笑了笑,“你好,我叫沈知渡。”
宋初见明眸一闪。
不愧是经纪公司的人,出口成章,给人的观感都大不一样。
“你坐下来喝杯东西,我去接她吧。”
看来叶舒颜真的是路痴,路痴的世界奇奇怪怪,东南西北都是混搭的,沈知渡受人所托,自然要忠人之事。
他往出口走去,经过餐台的时候,顺手替宋初见点了一杯香草巧克力。
甜而不腻,缠倦温热,与明媚的少女百搭。
乘坐电动扶手梯来到三楼,人流围城,如碧湖水波漾起,不断有人往外扩散,密集,拥挤,尤其是中央的签售台旁,此刻聚集着大批的粉丝。
沈知渡站在边缘,好似一条随波逐流的狗,不断被人挤向四周。
他心里大喊好家伙。
到底是哪个小说家这么夸张?
如此恐怖的人气,与前世的某些一线明星相比,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小鸡捕麻鹰。
记忆中迅速浮现这位作家的资料,原主以前还看过他的小说,就是天下文章一大白,纯粹的爽文典范。
近来风头很盛,依靠一本《破晓学武》打出了名气,从一个十八线作家晋升到三线,要是后续不掉链子,明年成为二线作家应该不成问题。
沈知渡对这个世界的文化体系有了新的认知。
一个三线作家都有如此影响力,那些位居二线、一线、乃至稳坐至高宝座的超一线大神,他们的影响力就可想而知是何等广阔。
这就是国家亲自下场造星的成效么?
确实,各个领域的顶端若是皆有一颗颗惊才绝艳的星,期间闪烁的光辉,民众自然抬头便能看到,又如何不心生羡慕,不渴望与之同行?
音影之域,果然很有趣。
“我好像又、又走回来大门口了,可恶,为什么小说城要建得那么大耶。”
后面还跟着一个泄气的小表情。
叉腰,鼓气巴巴。
不得不说,她在文字表述这一块确实很有魅力,让人看了之后会心一笑,难怪李大志如此看好这个姑娘。
她站在大门口旁,俏生生的东张西望。
好似一个四处乱蹿的瓜娃子。
沈知渡通过照片确认了是叶舒颜后,在不远处看着,既觉好笑,又觉愉悦,他走上去,准备把路痴引导回正路。
她却忽然跑了出门口。
外面下着雨,沈知渡连忙跟了出去,却在追出门口后,看到令人动容的一幕。
叶舒颜跑到路边的小树下,微微弯下身子,抱起蜷缩着身子躲雨的小狗,细雨不断,湿润的发丝在秋风中摇曳,一头秀丽的黑发披散开来。
恍如飞流直下三千尺,
朦胧,微醺,透着一种破碎感。
那一瞬间,沈知渡大受触动,如果他此刻打开游戏界面,便会看到存在个人面板上的天赋技能——神之一瞬正微微闪烁。
他下意识取出挂在腰间的相机,几乎就在一瞬间调好参数与焦距,然后不由自主的去捕捉这绝美的瞬间。
她起身,回头,
悲悯人间的眼神,
那在朦胧细雨中的惊鸿一瞥,
沈知渡终于明白了李大志在提到她时为何如此的激动与兴奋,
原来定格在相机的画面中,
有一朵神明花,
盛开在人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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