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有人买。我店里的商品,如果是普通人来,也就是看个热闹,即使真的喜欢,一看标价也会咋舌,心里一般都会害怕,这么贵的东西买回去死了怎么办,还不如养一盆仙人掌。
所以说,有时候不能怪我是“势利眼”,商人图的是利润,真的买主自然不会去想“买回去死了怎么办”这种问题。
我的小店在锦城市中心,一共上下两层。下层是三百多平米的店面,四根立柱顶住主梁,中间摆放的就是我的那镇店之宝,周围用铁锁链围好,旁边立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三个大字“非卖品”。
围着四周的墙壁,各色的商品摆放整齐,与巨型燕子掌之间形成四条走廊,每天进店的人数以千计,就好像参观博物馆一般,我这小店已然成为本地的“名胜古迹”了。
上层是隔断的雅间,按照下面的柱子走向,与楼上形成越层的廊台,每一间雅间都摆放好古香古色的桌椅。
一般能上得了我楼上雅间的都是比较有钱的客人,别怪我“看身份下菜单”,想赚钱就要下点功夫,卖东西也是服务行业,您花了钱,我就要对得起您花的这钱。
凡是上楼的客人,如果是熟人,一般都有固定的位置,如果是陌生的面孔,那也都是介绍来的,我这店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如果没有介绍人,那是上不去楼的,这就好像“会员制”一般。
但凡是上了楼,坐了位置,那就是我们的会员了,茶水点心自然是少不了,还要送上商品的手册,如果看中了哪件,手册上都标有编号及放置在店面的位置,客人就可以拿起桌上的望远镜自己观看。
如果看中了哪件商品,也可以要求单独鉴赏,而如果客人提起了这个要求,也有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如果商品没有“质量”问题,待鉴赏完毕,客人就必须付钱购买,如果有人耍赖,那就对不起了,您将被拉入本店的黑名单,不仅取消会员身份,同时不再有任何的生意往来。
有的人说了,买卖不成仁义在,难道朋友的面子也不给吗!让您说着了,如果真是朋友,那这规矩自然也就不是规矩了,可如果是那种“熟人朋友”,那还真对不住了,规矩就是规矩,我也无能为力。
其实一般上楼的客人,都是比较要面子的生意人,要么就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而且我这里上楼的会员是不要“会费”的,完全是靠面子,可不是你有钱就可以做到的,久而久之,就传出了“看的玲珑,上得木楼”的说法,意思就是真的角色,都是在木楼之上。
所以,如果在我的店里耍赖,其意义就不仅仅是被赶下楼这么简单,很有可能在一夜之间就会面子全无,成为笑柄,对自身的影响还是非常的大的。
就是靠着这种规矩,我的生意做的风生水起,可以说是日进斗金,而这一切的功劳,至少有一大半要归功于我手下的大堂经理,我那老同学唐宝。
唐宝是我高中时的同学。那时候她个子很小,而我却有着一米九的个头,跟她站在一起,我几乎高她一个半头,形成了非常明显的反差,那时候同学们喜欢开玩笑,经常把我们俩推到一起,调侃我们的身高差。
后来我大学毕业,开了这家店。其实说真的,当时开这家店实属是个人爱好,我从小就喜欢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上至天文宇宙,下至蚂蚁鼠洞,没有我不研究的,以至于上学的时候被人起个外号叫“陈半仙”。
但是我对经商真是一窍不通,并且对账目问题也是弄不清,收入支出流水利润,一看那些小数点,我就叫苦连连,开张不到三个月,我就要关门大吉了。
也就是在那段黑暗的日子里,我去参加了高中同学聚会,我原本的想法是去跟老同学们叙叙旧,让我这头上的阴霾能散去一些,当时唐宝就在其中。
结果那天喝的是昏天暗地,喝多了之后就习惯性的开始吹牛,说我的买卖如今如何如何,如果谁混不下去了,就来我的店里,我给他安排个经理做做。
结果第二天,我刚到店里,唐宝就已经在那等了我半天了,我是欲哭无泪,心说我自己都快混不下去,你怎么还当真了呢!
糖宝的嘴皮子很利索,任我怎么解释,她都能反驳我,当时我酒还没醒透,头疼的厉害,也就是心一横,就随口一说:
“你干也行,不过没有工资,只能给你提成,不管你卖出去多少钱,都提百分之五,算你入干股。”
唐宝一口答应了下来。
其实不是我小气,我当时是真没有钱承诺她工资啊!我心里就合计着,等我倒闭的时候,把店里的东西卖一卖,多多少少也得补偿她一些,就全当买自己吹牛的后果了。
可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居然是我从商以来最英明的一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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