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宙斯的学习效率实在太快了,在兰珀德和其他小孩还没认全字母时,他就已经可以默写出所有文字。
很快,宙斯的聪慧引得包括兰珀德在内小孩的妒忌,甚至连学者都无意中发出感慨——对比下来,其他人蠢得像猪一样。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经过仆人、街坊到全镇居民的‘善意’传播,终于传到布莱恩男爵的耳边,可想而知,当听到自己的儿子被别人拿来和某种哺乳类动物相对比时,布莱恩男爵有多么生气,直接叫仆人把宙斯赶出伴读行列并打了一顿。
祸福相依,‘阿尔泰家的孩子特别聪明’这事闹得人尽皆知,汉姆大叔便看中了宙斯的能力,请他来教导肯尼写字。
并付出每教学一次就一顿饭的‘高额’代价——为此宙斯经常在私底下大骂‘汉姆大叔是个吝啬鬼’之类的话。
“好了,别学了,大家先吃饭吧。”肯尼的妈妈做好饭菜叫上一家人吃饭。
大饼、蒸鱼加上土豆饭,简单的几样菜,宙斯却吃的十分之香。
“你这孩子,慢点吃,每次看你吃饭,都像饿了好多天的样子。”肯尼的妈妈看到倒是很开心。
“对啊,慢点吃。”汉姆大叔则相反,看着宙斯大口大口吃饭,总觉得自己损失惨重,内心在滴血。
“今天学的怎样?”汉姆大叔转头看向肯尼,例常询问学习成果。
肯尼羞愧的摇了摇头,不说话一直低头吃饭,汉姆大叔看的直皱眉,差点就一句败家子脱口而出。
倒是宙斯帮忙说了一句好话:“还行,按这样进度下去,再学一个星期估计就能写出完整的一段话。”
在别人都是零的时候,肯尼踏出了第一步,其实已经很让人欣慰了。
“宙斯,你当初学习完所有文字花了多长时间呢?”肯尼忽然问道,心中升起一种攀比的心态。
“记不清了,大概三四天吧。”宙斯随口道。
三、四天?!我花了快三十天才记完所有文字,还不带会写的那种!
肯尼三人都惊呆了,汉姆大叔心中叹道:难怪当初男爵大人会赶你出去,人比人,气死人啊!这句话当着孩子面却说不出口,怕伤他自尊心。
肯尼呆了一会,坚定道:“宙斯,你这么聪明,不如跟我爸学习打铁铸器吧?”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一句话却让三个人都喷出饭来。
肯尼望向汉姆大叔的眼神带有哀求,汉姆大叔露出为难之色:“咳咳咳,这也不是不行......但是镇上只需要一名铁匠。”
话中的潜意思肯尼没有理解,只听到前半段话后就开心的问宙斯:“我爸同意了,你......”
宙斯却毅然打断:“不!”
肯尼:“为什么?”
宙斯想到汉姆大叔锱铢必较、视财如命的性格,真要学铸器技术,岂不是要把他的皮都给扒出来?
何况宙斯看着那柄比他手臂还粗的铁锤,就一点兴趣也没有了,斩钉截铁道:“别问,再问就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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