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平之强颜欢笑,道:“灵珊想看,那便去看看吧。”
两人牵着手,向李云歌所在的方向走去。
而就在两条街外,正如原著那般,在月下散步的岳不群、宁中则夫妇,也自然目睹了刚才仙人凌空的唯美景象。
夫妇二人一合计,便也改变了散步方向,朝着“仙家”所在而去。
他们不是女儿那样的小孩子。
当然不会认为,世上有什么天人下凡了。
既然是绝代高手,又刚好在福州城内,作为自认为一代宗师的华山掌门,肯定是要去拜会一下的。
即便人家不愿搭理自己,那也能求得一个赏心悦目了。
这般能人异士,生平能得见几回呀。
事实上不止他们。
提早就已经埋伏在福州城,准备抢夺《辟邪剑谱》,而跟踪岳灵珊、林平之两人的嵩山派门徒,也同样向着同一地点而去。
这一切,虽然都是发生在自己身后的,不过李云歌却早已了然于胸。
他的气机横扫之下,半个福州城的任何异动,只要想知道,世上就没有几个能够瞒过他的。
明天体验卡就到期了。
也是自己和李秋水离别的日子。
就借助这些人,赚最后一笔外快吧。
李云歌空降在福州城最高的一处塔楼上,李秋水紧随其后,落于他的臂膀。
女人的直觉总是敏锐的。
她落下后,便顺由李云歌的臂膀,如同一条滑溜的泥鳅,钻入他的怀中。
轻轻倚靠,柔柔相拥。
“云郎可是有什么心事?”
她含情脉脉,仰头问道。
“为什么这么说?”
李云歌诧异道。
“我好歹也是个大宗师啊。”
李秋水嗔了他一眼,道:“你也太小瞧我了,身后跟来的那些人,我难道感知不到?你落下后,又抬头眺望那头,就像是在等候什么似的,难道其中有云郎认识的人?”
哦。
我还以为你这么敏锐。
将我明天会不辞而别,都察觉到了啊。
原来只是这样而已。
李云歌抚弄她的发丝,道:“的确有几个,曾有过一面之缘,不过那一面的记忆,可不算太好,至少对于他们是那样的。”
“几只小虫子,曾得罪过云郎?”
李秋水好奇道:“那你也太过于心善了吧,我观他们,不仅没有缺胳膊少腿,更没有受任何内伤。”
李云歌瞥了她一眼,从她发梢上收回手掌,道:“你都视人家为小虫子了,又说这些话干什么呢,我有必要为了他们动气,故意去掰掉几只虫子的腿脚吗?”
“云郎……”
李秋水感受到他轻抚自己发丝的手掌挪去,忽地心头一慌。
还以为自己又嘴瓢,让他所不喜了呢。
是啊。
我云郎天纵魔主,傲骨凌云,又怎么会将几个不入流的江湖草莽,放在心上呢?
就算置气,一脚踩死就是了。
自己说他为什么没让人家断胳膊少腿,不是将他视为山匪盗寇一般的存在了吗?
他堂堂李云歌。
古往今后都难寻的天地大英才。
会自降身份的,主动出手折磨几个不入流的草莽?
李秋水心有所想,自认罪过,便连忙贴上,将他挪开的手掌,重新放倒了自己背后的发丝上。
并生怕他又拿走的,反手紧紧握住。
自艾自怨道:
“倒是我又轻看云郎了,你也莫生怪罪,我毕竟是此生首回,遇见你这般存在,以凡夫俗子之心度人,也实属正常。
此后不会了。
你的所有言行,我必都不会去质疑,只愿接受与追随。
可千万莫要不喜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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