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里传来正厅推门的声音,应该是九叔出门了。
沈烨神色一凛,连忙把半截烟头扔进空间,他的空间很牛皮,静态空间,除了活物放不进去,可收罗万物,怎么进去的,拿出来之后还是原样!
扇了扇烟气,整理一下衣衫,沈烨连忙推门走了出去。
九叔今天穿了一件宝蓝色的暗纹缎面长衫,腰间黑带束起,袖口习惯性的挽起一截,露出里边雪白的里衬,一双千层底布鞋,干净利索。
九叔平日里一贯朴素,这件略显奢华的长衫,自然是他的宝贝徒弟沈烨给他置办的。
今天九叔约见的,可是任家镇首富,任百万任老爷,别说半个任家镇都是人家的。
就算繁华如锦的肇庆城里,任老爷也是一等一的富户乡绅,故此,九叔,才把这件最场面的新衣服给穿了出来。
沈烨今天打扮的也很精神。
一套民国样式的黑色毛料立领修身中山装,裤线笔直,黑色的皮鞋,衣领之下,露出一截雪白的衬衫领子。
沈烨的手里,拎着一个黑色的牛皮卡扣公文包,英姿挺拔,配合他的神颜,甚是赏心悦目。
这卖相简直,啧啧!
九叔的眼神之中,闪过一丝满意的神色,他是个好面的人,自然希望自己的徒弟体面,沈烨完美的满足了他的所有虚荣心。
走到九叔跟前,沈烨语气谦恭:
“师傅,您有没有什么东西要带,装在我的包里就好,您老空手就好。”
一听这话,九叔眼中的满意之色更甚了。
这徒弟简直就没话说,不仅是百年难得一见的修道天才,而且体面,懂事,又贴心。
九叔拍了拍他的肩膀,面色愉悦,声音轻快:
“嗯,小烨有心了,我并没有什么东西要拿!”
九叔轻手利脚,只是腰带上边,垂着几个小物件,一面小八卦镜,两个柳芯开眼镜。
不过这些东西,都是九叔赖以吃饭的家伙,确实必要随身携带着,以备不时之需。
沈烨点点头,语气沉静:
“师傅,那您在门口稍等一会,我去把马车赶过来,咱们坐马车去。”
“呃,小烨,这就不用了吧,到肇庆城,前后不过20里地,没有多远,咱们安步当车即可。”
九叔挑了一下眉头,当下这个时代,交通基本靠走,几乎人人都是一副铁脚板,20几里地,还是平坦官道,确实洒洒水。
沈烨一本正经的扯淡:
“师傅,我可不是好逸恶劳,贪图马车轻便,这是个脸面问题,您见得可是任家老爷,体面一点有益无害。
再说了,师傅,咱家这车马,也不能总闲在家里养膘落灰,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抽空也得动弹动弹。”
“哈哈哈!”
九叔被他逗得开怀大笑,指点着沈烨笑骂道:
“你这猴崽子,明明就是不想走路,偏偏还编排出这些冠冕堂皇的理由,行,快去吧!”
“得嘞!”
沈烨轻快的应喏一声,转身就朝着后院跑去,家里有车,那还走鸡毛路啊?往返20公里的大土路,不累也埋汰不是!
沈烨并不会赶马车,但是拉车的这匹挽马,是个性格温顺的小母马,从野店回任家镇的路上,已经熟悉的差不多了。
坐在马车前面,沈烨像模像样的甩了一下鞭子,母马乖巧的抬起前蹄,马车启动。
九叔一本正经的端坐车厢之中,透过车窗的缝隙,瞥见乡民街坊羡慕的目光,嘴角轻轻翘起,心里舒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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