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明非几人坐车飞到地方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好在,几人都没有睡觉的习惯。
刚一下车,错落有致的宫殿就出现在几人面前。
阳光下的金漆白墙看上去像是有一层氤氲的雾气笼罩在上面,类似孟买佛塔的建筑随处可见。
路明非几人走在大街上,每过几分钟就有豪车路过。
“这地方还不错。”路明非说,“坐忘道怎么会选这么显眼的地方当据点?”
正当路明非疑惑的时候,一队手持ak47的人来到他的面前。
“霓虹?”站在前面的人问。
“嗯?”路明非没听懂。
“韩古巾?”
“算了。”路明非摇摇头,袖口出刀,直接将那人的脑袋横向噼开,红的白的溅了一地。
“路哥,他是问你是哪地方的人。”梁晓东挠挠头。
“那他怎么不说人话?”路明非问。
“额......对。”
梁晓东想说对面说的是日语和韩语,但一想还得跟路明非解释什么是韩语和日语,索性就不说了。
看到自己人横死,那些人举起枪全都对准路明非。
当这群人想要开枪时,诺顿口中喷出了火焰。
这些火焰扑向那群人,高温瞬间让他们的毛发弯曲,手中的枪被加热融化成铁水,连带着已经碳化手臂一起摔裂在地上,碎裂开来。
惨叫仅有一声后,路明非面前就成下一堆因为燃烧而缩合成的黑色焦质粘稠物。
啊!
女人的尖叫声在街头响起后,没一会儿功夫,几辆带着机枪的武装越野车从远处驶来。
坐在第一辆车副驾驶上的人看到地上惨死的士兵,眉头顿时一皱。
他是集团下的一个头目,名叫富拜,长相斯文,带着眼镜,背头发型让他看起来像是干it行业的精英。
呲
越野车停在路明非几人面前,富拜走下来后,就看到了诺顿和康斯坦丁的黄金童。
瞬间,他知道了这群人的身份。
混血种!
对于龙族,富拜还是有一定了解的。
他所在的集团头目就是混血种,准确的来说,这里所有的集团说是集团更像是混血种社团。
这些混血种社团年年斗争不断,海量的军费花销和龙族基因的贪婪让他们对于金钱无比向往。
贩卖人口对于这些混血种社团来说,基本和汽车违停没有太大区别,黄赌毒才是他们的核心产业。
不过有一种人口贩卖可以媲美上面的这些。
那就是卖混血种!
龙血是让所有人都趋之若鹜的东西,混血种肾脏一旦和那些顶级富豪匹配成功,那么就会有巨额财富等着他们。
“几位来这是,旅游?”富拜笑着试探性地问道。
他看向诺顿,心说这人好高,而且怎么头上带的装饰品这么怪异。
但是不管怎么样,他得哄好几人,要是能把这一大一小两个混血种抓住,那么他就有可能连升几级。
“不是。”路明非说,“我们是来杀人的。”
“杀人?”富拜一愣,不过一想到对面是混血种就释然了。
肯定是看电影入魔了,想要来这打一片自己的天下,从此温柔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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