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我昨晚的理解是错的?我实际上可以无障碍跨越阴阳两界?
只是有个十年之期的约束!
我想起了离开阴界时阎京所说的十年之期。
可十年之期究竟是什么?
对了!章一天也说过程寻的十年之期!
看来,他应该了解!
昨晚他还说金跃莲昏迷在家!这和我刚刚在阴界知道的情况完全一致!
“走!”
“去找章一天!”
我急切地就向屋外走去!
“徐律师!”……
杨阴度喊了一声,也快速跟了出来。
“徐律师,你起床了吗?”
刚走出屋门,小潘的电话却打了过来,语气有些急促。
“小潘,我和杨阴度正在去章一天住处,有什么事到他哪儿说吧?”
我心里想,可能他也是要问我化身程寻去阴界的事,便言简意赅地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我们到章一天住处时,小潘似是已焦急地等待很久了。
“昨晚我的想法……”
“徐律师,先不要管你的想法了,你快想法帮帮我表妹!”
小潘急切地打断了我。
“你表妹?”
我疑惑地看向他。
“就是李甜甜呀,她又被起诉了!”
李甜甜,又被起诉了?
难道章一天做的局被她男朋友的父母识破了?
我向章一天看去。
“你看我干麻,不关我的事!”
章一天翻了下眼皮。
看来,小潘已经和他讲过了。
“我表妹也是流年不利。”
小潘叹了口气,开始向我们讲述起了案情。
李甜甜自男友自杀被刑拘无罪释放后,也不好意思再到原单位就职,自己筹集资金开了家超市。
可才开业,就摊上了一件大案。
开业当天,顾客也比较多,一男子趁超市服务人员不备,偷了两把菜刀。
这男子也是个疯子,拿着两把菜刀,就去大街上行凶砍人。
这不就被他砍死了一人,这男子被当场控制,随后就被拘押。
开庭审理,男子毫无意外被判处死刑。
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李甜甜却被受害者家属列为了被告,官家审理后李甜甜被判要负连带赔偿责任,承担15%的民事赔偿!
官家认为超市“疏于监管”,致使菜刀被偷拿出去成为“作案工具”,因此超市对命案的最终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判决超市承担15%的民事赔偿金额共49408元,其余85%近30万元由作案男子及其父母承担。
“你说我表妹冤不冤?”
小潘讲完案情,一脸的郁闷。
“徐律师,我表妹这案子,看来只能你用法律手段去讨回公道了!”
我没有急着回答。
我在思考:如果是谁主动给凶手提供了作案凶器,凶案发生后肯定要负连带责任,这不难理解。
可现在的问题是,男子是偷了超市的菜刀,超市本身也成了受害者。
男子用菜刀砍死了人,本应该负100%的责任,现在法院却要求受害一方的超市分担凶手15%的责任,这是什么道理?什么逻辑?公家判决的法理何在?
男子?异案?
我突然想到韦伟?
会不会……
我转眼向章一天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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