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我也是随口一说。”宋知夏本质上还是个心软善良的女孩子,可不会真的无理取闹,去对付一个不曾犯错的人。“这样一来,事情就更渺茫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那个真正救了我的人——”
以前还好,找不到心不烦。
自从见到方橙后,猜测他就是那个人,她的心思就不一样了。
“要不,你离开工厂吧!”见表妹的心情真的受到影响,许忆楠只好劝道。“我们回香江住段日子,很快就会把这件事忘了。”
“我不走。”宋知夏倔强地摇摇头。“这个方橙倒是给了我启发,那个男孩子应该也是来鹏城打工,我留在这里,说不定还有机会碰到。”
如果离开,这辈子估计就没希望见面了。
“随便你。”见她钻进牛角尖,许忆楠也不再劝。
方橙和姜秀英母子一直玩到下午四点,带去的五卷胶片已经全部用完。
三人也玩累了,于是准备回家。
下车到小区前,方橙忽然想到还要理发,就让她们先回去。
“一起去吧!正好给小凯也理一下。”姜秀英见干弟弟的头发确实有些长了,自然没反对。“一会儿再直接找个地方吃饭,不来来回回跑了。”
陪儿子去游玩,真的非常累。
好在很多游戏项目都是方橙陪他一起玩的,如果要自已陪着,真的要命了!
于是一起挑了家装修还算可以的理发店,开始剪头。
前世方橙也臭美过,所以一直留着郭富城式的蘑菇头,直到回家后心情大变,才改回平头。
他的脸型其实跟城城真的有些像,只是轮廓比他小了一轮,显得更瘦弱。
所以改成他的短发造型,其实也很干净帅气。
“你把头剪短,确实比以前精神多了。”见他舍得剪成这样,姜秀英在旁边夸了一句。
头发短了,整张脸露出来,不像以前那样瘦,反而比以前更匀称自然了。
男孩子嘛!就得理短发,这样才有男人味。
理完发出来,看到路边有家男装店,于是叫他进去看看。
方橙想到口袋还有几十块钱,也没反对。
其它不用买,就是身上的T恤确实得换件新的了。
男人就算过得再不堪,也得注意自已的形象。
进去挑了件胸前印了几个字母的磨毛T恤,颜色依然选择橙色。
他叫方橙,橙色是他最爱的颜色。
“不错不错,有点明星那范了。”姜秀英没想到干弟打扮后,会有这么大的变化,在一边夸奖道。“小凯,你说舅舅帅不帅?”
倒不是真的能跟明星比,主要是方橙身上有股难以用语言形容的文艺气质,特别吸引年轻女孩子。
又因为生活的磨难,让他多了种沧桑的味道,反而有种特别的魅力。
想了想,又帮他挑了草绿色T恤和水泥灰T恤,让他换上试试。
鹏城一年四季都要穿短袖T恤,多买几件备着不嫌多。
“帅,舅舅最帅了。”姜兆恒非常配合地嚷道。
方橙接过衣服,也没拒绝,直接换上。
一件T恤不过三十几块钱,没必要在干姐面前表现得那么可怜,大不了刷卡好了。
最后三件全部要了,正要付钱,姜秀英抢先拿出一百块钱,递给店主。
他拿钱犹豫了一下,见干姐坚持要她付,就没有再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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