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给每一匹战马进行洗礼的价格足足要十枚金币!
一个拥有采邑的骑士也要不吃不喝,不修理装备,不购置任何东西两年多才能攒下来。
这样一笔巨款就已经足够劝退绝大多数人,而财力足够的丕索恩男爵则是瞧不起,看不惯安德,因此也没有去找他。
这才是酿成今天这一惨状的最大原因,要是早知道有今天,把所有积蓄都花出去,大不了再借贷又能怎样?
安德男爵胯下的战马有多么强悍,早已经落日众人眼中。
高大,强壮,而且十分迅速,刚才那匹战马所展现出来的速度已经完全超越了马的极限。
即便是不考虑勇气和长途奔袭能力,只要求短距离冲刺的赛马,也没有它快。
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还是它的勇气,竟然丝毫没有退缩和胆怯的直面食人魔发动一往无前的冲锋,这胆量简直令人叹服。
众人纷纷下定决心,脱离了这次危险之后,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找到安德男爵给自己的战马进行洗礼。
而此时的安德仍然在继续前进,干掉了食人魔之后庞大的经验进入他的角色面板,一只食人魔竟然直接让他升了两级。
现在他的力量属性已经达到了惊人的36点,再算上升两级的6点,力量就达到42点,一个无比变态的程度。
法姆斯爵士等人紧紧的跟在安德身后,他们的目标是跟在食人魔身后的那群强力种魔物。
强兽人作为强力种魔物,战斗力相当不差,身体素质已经达到了训练有素的人类正规军水准,只是纪律性稍差。
而血魔作为极强种,其战斗力甚至比人类骑士还要高,除了超乎常人的力量和敏捷性之外,他们的恢复能力也极强。
即便被穿透胸膛腹部,也不会死,而且可以在一两个小时内恢复如初,只有砍掉或者打碎其脑袋以及心脏,才能真正的杀死他们。
否则的话就只能用教会修士们生产的圣水涂抹在武器上,才能将其杀死。
安德的目的并不是进一步杀伤敌人,而是打算给失去战马的骑士们拖延一定的时间,让他们巡回自己的坐骑,好撤回去。
安德一头扎进了强兽人乱哄哄的进攻队列,所幸它们的纪律性不高,而且因为要紧跟在食人魔身后,所以几乎完全没有阵型可言。
这倒是打消了安德的顾虑,否则的话,就凭借他这十七名骑兵,根本就不敢冲击二百多名常备步兵的阵列。
即便是他的战马经过强化也一样,除非人数再多一些。
安德手中的骑枪灵活而有力,四十八点的力量已经算是人类中顶尖的那一批人,只有改造过的猎魔人,或者强悍的神力骑士,能在力量上胜过他。
只见平均身高达到一米七以上的强兽人在安德面前仿佛猪狗,随手可杀。
他身后的法姆斯爵士和瑞班爵士这两位四级贵族兵也表现出了极强的统治力。
杀得强兽人们哀嚎遍野,惨叫连连,满地都是喷洒出来的紫黑血液,内脏残肢几成肉泥。
强化点加强下的战马所爆发出的冲击力几乎比得上半头大象,成吨的巨力撞击在魔物镇上就仿佛保龄球撞飞球瓶一般轻而易举。
而飞在半空的魔物则无不骨断筋折,口吐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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