徭役是没有任何工钱的。
就算是种田,一年到头下来,也难攒下一二两银子。
“得想个办法搞点钱……”
“按照书中所言,自费成为最基础的拾荒者,须雷击过的老树新枝一两,熬过瑞雪的白须蟋蟀一只,野火后新发芽的野草三斤六两,以及补血草果一颗。”
姜尘心中盘算着,转身走向征西军库房,想问一问这些药材的价格。
数万人的军队,本就是一个小社会,只要有钱,想买什么,都能买到……问题是没钱。
姜尘一边走,一边思索着《小荒芜经》当中的内容:
“晋升仪式,是服药后,将进入某种未知危险环境,直至拾取到某件高价值的宝物,才算拾荒成功。”
“老屯长注解说,该宝物尽量不能事先安排,否则仪式效果,可能大打折扣,因为仪式的名称是——拾荒。”
“而荒野最大的魅力,就是未知!”
…………
库房内。
满头白发的老粮台面露难色,皱眉道:
“你说的这些东西,倒是十分符合君臣佐使的用药原则,药性也颇为独特,都是大难不死之物,但补血草果以外的三味药,实在是不好弄啊。”
新树枝、蟋蟀、野草,乍一听,都是些极为寻常的事物,漫山遍野,随处可见。
但是!
加上了那些前缀后,稀有度瞬间拉高。
物以稀为贵!
老粮台无奈道:
“雷击木一向是驱鬼之物,我打个招呼,问问征西军里的道士,或许能拿到一些。
前些日子,楼兰军进攻大营,使了火攻的法子,好大一片营房被烧成了白地,也能帮你搜罗一番,兴许能凑够三斤六两。”
“但惟有一样,白了须的老蟋蟀,少说也得活过三年以上,能熬过三年冬雪的蟋蟀,多少都有些成精的底蕴。这也是这药方当中的君药,必不可少。”
“别说这戈壁了,就算是物产丰富的青州,也不一定能找到。”
“这生意,挣不成。”
姜尘笑了笑,从怀中取出二颗补血草果,拍在柜台上,淡定问道:“这个,能不能挣?”
老粮台面露惊奇:
“你为张家办过事?”
“这些草果,一向只有张校尉的私库才有出售……唔,桃树枝和野草,我能给你换来。”
姜尘又拍出二颗补血草果,大气道:“那再加上这个,能不能挣?”
老粮台咬了咬牙,透露了一条信息:
“白须蟋蟀,我是真的弄不到,但是——”
“楼兰国近些年有斗蛐蛐的风潮,那些王公贵族,常常不惜种种名贵药材,喂养自家蛐蛐王,兴许就有活过三年霜雪的老虫儿,等征西军攻破城池之时,你就往王公贵族家中寻找,定能有所收获。”
姜尘抱拳致谢,等到了下午,老粮台便遣人送来了一根雷击桃木枝,以及一筐野草。
刚刚拿进窝棚,便感受到一股澎湃生机,蓬勃扑面而来。
无论是雷击过后的新枝,还是野火后春风吹又生的野草,都是历经劫难而未死的幸运儿。
有句老话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因而,这些原本平平无奇的植物,也升华成近乎于珍惜药材一般的事物。
即便晒干处理后,依旧能感受到若有若无的生命力。
而补血草果看似普通,却也是军户子弟-公孙虎求而不得的稀有药材,须以人参、灵芝为肥料,方能培养孕成。
此等奇异之物,也唯有活过三年的白须蟋蟀成为君药,方能压制住。
“一颗补血草果,三斤六两斤野草,一根雷击桃树枝……就差最后一味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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