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be, or is the question。
--哈姆雷特
救她还是不救,也TMD是个问题。--方木
…
…
此刻的方木,更像是一个旁观者。
沉默的看着发生的一切。
虽然在‘自己’录制的遗言中。
并未详细提及后半夜所发生的事情,
但看到男人将粉红药片,投放到水瓶的骚操作之后。
他心中基本已经有了答案。
毕竟,因为玩的太过火而导致的惨痛案例,并不新鲜。
事后他为了脱罪,便让最有作案动机的自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他的替罪羊。
至于后面的一系列证据,如过量致幻药剂的水瓶指纹,监控摄像拍摄的画面,包括后来的目击证人,等等。
这些其实并不难。
酒店礼宾员在夜班的时候,给各个楼层的客人送水,送东西,都是再正常不过的工作了。
而这些只需要被‘有心者’利用些手段进行处理。
就都可以当做证据,让他在公堂之上,百口莫辩!
一切似乎都说得通了。
…
时间没过多久。
超市买完东西的林茜,已经快步走了回来。
西装男子顺势起身,手中拿着矿泉水瓶,什么都没发生一般,镇定自若的带着林茜进了客房电梯。
看着已经消失在电梯口的二人。
方木缓了口气。
他默默的走回礼宾台,先坐了下来。
说实话,他的内心远没有看起来的这般平静。
不知为何,一想到之后的未来结果将由自己改写。
方木的内心就会有点亢奋。
其实当你知道了即将发生的一切后,想要不蒙受这不白之冤,方法有很多种。
只需要制造一个不可能被质疑的不在场证明,就可以让对方无从下手。
而找不到嫁祸对象后,他就只能自己去蹲大牢。
但有一个问题,一直在方木心中做着挣扎。
那就是他明知道林茜被害,要不要出手阻止这一切?
毕竟这是条人命。
救她,自己的良心会不安。
可不救的话,一个当场去世,另一个牢底坐穿,可能会影响自己后半生的睡眠,毕竟做梦都要笑醒的。
这的确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他可不当冤种。
更不会做什么以德报怨的蠢事。
良久…
方木双眼微微眯起,似乎是做出了选择,目光决然。
毕竟都是成年人,做错了事,就要付出代价,接受审判!
“喂,110吗?嗯对,我匿名举报,有人在银河酒店使用违禁药,很可能有不正当的交易关系,地址是火星路777号,银河酒店。”
…
半个小时后。
一辆警车停在了酒店的正门。
酒店安保部门的人正睡觉呢,结果被忽然惊醒,赶紧跑到了大堂外,脸色紧张。
每个星级酒店的安保部,除了管理停车场的泊车之外,其实酒店内部消防安全以及治安,也是他们的工作内容。
当然,通常情况下,只要管好停车场就行了。
不过大半夜有警车来访,那就不得不重视了。
车上下来了三男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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