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们打起精神,虚心向匈奴学,你们就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超过匈奴。”
这是第一次在大漠中历练,秦军秦将不熟悉,出问题再正常不过了,这并不是秦军的错。
“不熟悉并不可怕,不熟悉我们可以历练,可怕的是你们如此垂头丧气!”赢子桓眼国精光闪烁,扫视众将。
众将低下的头颅终于昂了起来,胸膛又挺了起来。
自从商鞅变法以后,秦军是无往而不利,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象这次历练这般窝囊的事儿还真不多,要他们不垂头丧气都不成。
经过赢子桓这番训话,他们的沮丧一扫而空,又恢复了往昔那种豪气。
赢子桓看在眼里,对他们的表现大是满意,道:“这次到龙城,不仅仅是要历练你们,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宣兵威于大漠!”
历练秦军仅仅是赢子桓的一个打算,宣扬兵威是其另一个目的。
全歼了匈奴百万之众,这会让匈奴以及周边的异族吓破胆,再也不敢犯秦边。
可是,这还不够,若是秦军能够深入大漠的话,那对匈奴以及周边异族的震慑是可想而知了。
“你们以为宣兵威就是到龙城走上一趟,是吧?”赢子桓扫视众将。
“是呀。”众将就是如此想的,齐声回答。
“你们如此想的话,就错了,大错特错了!”赢子桓的声调转高,道:“到了龙城,我们还要做一件事,一件让你们开心的事……”
“让我们开心的事?”
“何事?”
众将有些迷糊了,你望望我,我望望你,不明所以。
龙城很是荒凉,入目的就是草原,没有城池,没有什么让人开心的事儿,要众将想明白还真的有些难。
“……那就是挖匈奴的祖坟!”就在众将惊疑之际,赢子桓已经给出了答案。
“挖匈奴祖坟?”众将一脸的震惊。一脸的难以置信。
紧接着。众将就是欢天喜地。道:“真的?太好了!太好了!”
挖匈奴祖坟,那是何等的让人振奋,要众将不开心都不成。瞧他们那样儿,个个如同吃了兴奋剂似的,满面红光,一脸的开心。
挖掉匈奴祖坟,对于宣兵威来说是锦上添花的大好事,会让秦军的威名远播。此事不能不做。
可以想象得到,这事一旦传开,对匈奴以及周边异族的震慑会有多大。匈奴这个强横的种族,连祖坟都保不住,还有什么是秦军做不到的呢?
赢子桓一声令下,秦军开始准备。
当这消息传开后,秦军欢声雷动,欢天喜地,如同打了一个大胜仗似的。
其实,这事比起打一个大胜仗更能让他们开心。龙城是匈奴的圣地。是匈奴历代单于的埋骨之所,相当于中原的“王陵”。要是被秦军破坏了,那后果不需要想的,对匈奴的打击非常沉重。
当然,对于大秦来说,具有不可比拟的重要意义,谁能不开心?
匈奴已经存在了数百年,埋在龙城的单于不少,蒙恬他们挖的匈奴祖坟只不过是其中之一,很小的一部分。在龙城其他的山上,还有不少匈奴祖坟。
赢子桓他们骑马来到龙城东北角,那里是一座小山,是匈奴历代单于埋骨所之一。
远远的,就看见一条玉阶,在日光一发着玉光,夺人目睛。
“天啊,匈奴也太奢侈了,竟然用上等美玉铺路。”众将来到近前,看得真切,不由得大是惊讶。瞧他们那样儿,下巴差点把脚面砸肿了。
大秦崇尚俭朴,不尚奢华,如此奢侈之事,众将还是头一遭遇到,要他们不惊奇都不成。
“你们用不着如此大惊小怪。”赢子桓为他们解释,道:“匈奴与中原异。你们一定以为,这么多的上等美玉,这得值很多钱,是吧?你们如此想的话,你们就错了,你们是在用中原的眼光看匈奴,这就错得离谱了。”
众将若有所悟,微微点头。
“若是在中原,有如此多的美玉,那是让人难以想象之事,富可敌国。可是,在匈奴,再多的金银珍宝美玉,除了观赏外,没什么用处,还不如牛羊骏马有用。”赢子桓接着解释。
对于经济极不发达,生活物资奇缺的匈奴来说,金银珠宝美玉不过是观赏之物,可有可无,没什么用处。还不如牛羊骏马更实在,更有用处。
“有理!有理!”众将终于明白过来,匈奴为何敢用上等美玉铺路。
赢子桓的话锋一转,道:“当然,匈奴如此好客,我们不能却之不恭,就全部笑纳了,把美玉挖出来,运回大秦去。”
“哈哈!”众将发出一阵畅笑声,开心无已。
这些上等美玉,对于匈奴来说没什么用处,不值钱,可是对于大秦来说,那就是价值无量,可以缓解大秦的“财政压力”,可以让大秦更加富有。
一声令下,秦军立时行动起来,把美玉席卷一空。等到秦军过后,跟狗舔过似的。
山上的坟墓同样有不少好东西,金银珍宝美玉堆成了山,赢子桓老实不客气,命人弄走。
就这般,秦军在赢子桓的指挥下,一座山头一座山头的“光顾”,凡秦军所过之处,值钱的东西被扫荡一空。
“天啊,好多的金银!”
“好多的珍宝!”
“好多的美玉!”
赢子桓他们望着堆成山的金银珠宝美玉,个个惊叹无已。
“如此之多的宝贝,我们这次打匈奴的花费足够了吧?”有将领迟疑着道。
“你啥眼光?这么多的宝贝,这样的仗足够我们打好几场呢!”赢子桓斜了一眼这个将领道。
秦军出现在龙城的消息如同长上了翅膀一般,很快就在大漠上传开了,大漠上人心惶惶,不可终日。
“快,快,赶着牛羊走,走得越远越好。”
“为何要走啊?这里挺好的,是难得的牧场呢。这里的水很蓝,草很茂盛,在哪里去找如此好的牧场?”
“再不走就没命了。你知道吗?三十万秦军打十二金人,大名垂于后世,为后人称道。更富有传奇,被人赋予玄幻色彩,各种各样的想象都有。然而,要是问秦始皇当年为何要铸十二金人?
我想人们会有很多种回答,其中有秦始皇是为了耀武扬威,这种说法在历史上占了大多数。其实,秦始皇之所以要铸造十二金人,是因为他要纪念一个抗羌名将,这就是翁仲。。
翁仲在历史上并不出名,与以他为原型的十二金人
“咕咕!”赢子桓他们的喉头发出一阵怪异的声响,如同打鸣的公鸡被掐住了脖子似的,一脸的震惊之色。
不是赢子桓他们的见识不广,实在是翁仲的神力太惊人了。如此神力,就是以“力大能举鼎”而著称的楚霸王也未必能比翁仲强,要赢子桓他们不震惊都不行。
“我不如你!我输了!”韩信是豪杰,不如就不如。输得心服口服。
“呵呵!”翁仲发出一阵得意的畅笑声,紧接着摇头,道:“光比力气你不如我,若是生死搏杀。死的一定是我。”
这话很没有半分水分。纯粹比力气,韩信的确不是翁仲的对手。若是说到生死搏杀的话,胜的一定是韩信。为何?
因为翁仲个头太高,不灵活。这是他的致命缺陷。遇到韩信这样的高手,其结局是注定的。他必死无疑。
韩信和翁仲同时伸出右手,紧紧握在一起,一脸的钦佩之色,两人是惺惺相惜,见面只屁大一会儿功夫,就成了知交好友。
赢子桓上前,左手拉着韩信,右手拉着翁仲,左看看,右瞧瞧,乐得嘴都合不拢了。
韩信是天下少有的猛士,翁仲更是千古有名的“长人”,能有这两位豪杰为他所用,要赢子桓不欢喜都不成。
“走!进城!”赢子桓拉着两人,当先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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