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腹诽了多久,秦朗越腹诽越明白,越腹诽越开心,忍不住哼哼起了自己去卡啦ok的保留曲目。
秦朗为什么喜欢这个歌?无他,就觉得自己一唱这个歌,似乎自己能变得更深沉更有味道。
秦二货哼哼着,还不小心越哼哼,越大声……
昨天所有的荣誉,已变成遥远的回忆。
勤勤苦苦已度过半生,今夜重又走入风雨。
我不能随波浮沉,为了我至爱的亲人。
再苦再难也要坚强,只为那些期待眼神。
心若在梦就在,天地之间还有真爱
看成败人生豪迈,只不过是从头再来
昨天所有的荣誉,已变成遥远的回忆。
勤勤苦苦已度过半生,今夜重又走入风雨。
……
心若在梦就在,天地之间还有真爱
看成败人生豪迈,只不过是从头再来
……
秦朗不知道的是,在他踩灭地上烟头的时候,孙思邈已经来到山坡上最后一块药田,那里就种着孙思邈此次进山需要看护采收的那味药。
并不是说孙大神有偷窥僻、跟踪僻啊什么的,谁要这么说会让药王的崇拜者用唾沫淹死的,这么想都是对孙大神的亵渎。孙大神是看够了秃缸后顺便来查看一下药田,如此巧合下两人距离不足五百米。
孙思邈本来蹲在地上,查看药田的情况,看着看着就听一阵怪声怪气的歌声传来,本来不想听,可那有点公鸭嗓的声音直往自己耳朵里钻。顿时皱起眉头,起身想往回走,走了几步又停下了,只因为这个公鸭嗓的声音虽然吵,可是这个歌的调调以前从没听过,现在听倒是不错,而且歌词也似乎有点意思,也就站在那儿,忍着燥音听完了。
等歌声结束,品味了一会儿,老道向着茅屋的方向走了回去,只不过边走边嘀咕:“这小子,是什么地方冒出来的妖孽,脸皮如此厚,当面编谎话不脸红的,老道六十年所见他是唯一一个,土豆这种泼天的富贵,说拿出来就拿出来,浑身上下的东西,老道从没见过一样,到底从哪冒出来的呢?唉,只要他不误入岐途,就任他蹦哒,看看最后能蹦哒成什么样,小子,心气儿倒不小,老道我倒想看看你小子最后能折腾出个什么妖魔鬼怪来。”
秦朗一曲吼完,累的脸红脖子粗的,他也不想想,就他那公鸭嗓,加上个烟嗓怎么跟欢哥比,反正秦二货自己觉得,还不错!
自嗨的秦朗忍不住,又躺倒在树下的草地上,不自觉的又叼上烟,点着了,小口的吸了起来。脑子却转个不停,不停地为以后的生活做着打算,时不时的会神经质的嘿嘿傻笑两声。
时间不知过了多久,就听见坡下一串“沙沙”声,越来越近,抬头一看,才见一只黑狗窜了上来,然后围着自己打转了几圈,爬到自己旁边。
秦朗认出这是小黑,因为大黑是一只铁包金,也就是浑身黑毛,唯有四蹄是金毛,而小黑全身黑。
通过这两天的相处,秦朗喜欢上了这对藏獒,太通人性了,也不知道孙大神怎么教的。
唯有一点,喜欢也只能是喜欢了,据说藏獒这种东西,从出生睁开眼睛,第一眼看上谁,以后谁就是主人了,而且很忠贞,想要得到,只能指望它们的后代出生,秦朗没养过藏獒,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反正知道一些,藏獒二次认主很难。藏獒二次认主,得通过很长的时间和第二个主人交流,重新培养感情,在这期间,第一个主人不能出现,即使二次认主成功也不行,只要第一个主人不出现,你就是主人,第一个主人一出现,对你的忠贞马上成倍降低,你只能是朋友。
秦朗明白这种情况,而自己能从此和孙思邈孙大神离开吗?肯定不可能。所以也就剩下喜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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