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们的目标是野牛。”查尔斯大声呼喊一句,生怕王玄策在快速行进的时候听不到自己说的话:“我之前的时候远远的看到了,在大地之心有一群野牛,他们成群结队,行走的时候发出巨大的声音,就像打雷一样。”
“哈哈,我知道他们,之前的时候我来这里抓马的时候看到过,一群野牛大概有两百多头,他们就生活在大地之心附近的平原上,就在大地之心溢流附近。”
王玄策想起来一年前自己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身上没有钱,想在外挂里买一匹马都不行,只能亲自抓马,不由的笑了起来。
“他们可能迁徙了吧,之前我看到它们是在双叠山那附近。”查尔斯不知道很久以前是什么情况,但是最近的话,他是在双叠山附近看到的那群野牛。
“实际上,野牛的日子也不好过,很多野牛都被捕杀了,现在很多的人养牛都是养的新奥斯汀长角牛,它们开始侵占野牛的生存空间。现在这些野牛的皮,如果放到以后,这些都是最宝贵的财富。”王玄策想起来自己看过的关于美国牛仔的论文,还有某场拍卖会展出的几块完整的野牛皮。
“哈哈,要是我们现在不停捕杀野牛并剥皮,那只要我们活到以后,时不时就发财了?”亚瑟的话还是不经过脑子。
“虽然可以,但是我不建议这么做,因为野牛也是一种生灵,我们不能只为了钱财就去捕杀他。”
本来想说一下亚瑟,让他放弃这种想法的查尔斯听到王玄策的话,也是道:“是的,就像杰森说的那样,野牛也是一种生灵,它们为其他人提供了食物,工具,衣服等,我们不能只为了满足自己的一点点欲望就去捕杀他们。”
而且还要等到一百年后才值钱。这句话王玄策本来打算说的,但是既然查尔斯已经组织了亚瑟杀野牛剥皮赚钱的想法,干脆就不说了。
“你们知道吗,我妈妈跟我说过,她们的部落跟着野牛一起迁徙的事情。她们的部落几乎和野牛是一体的,野牛走到哪里,她们的部落就跟到哪里。”
见气氛有些无聊,查尔斯干脆说起她听过的一些事情:“野牛是我母亲他们部落的中心,没有野牛,就没有他们。她曾经说过,我们应该对野牛充满敬畏。”
“哈,我对我的童年倒是没有什么印象,但是我认为,我的同胞们,威士忌去哪里,他们就跟着去哪里。”亚瑟大概是想说,他们这样的人经常沉迷酒精,终日酗酒。
“我的童年倒是印象很深,那时候我们整天和一些好伙伴在一起游戏,各种各样的游戏,每天都能感觉很新鲜。我的童年很快乐,唯一不快乐的地方,大概就是做作业的时候吧。”王玄策顺着他们的话头说下去。
“哈哈,你的童年真有意思,不过我和亚瑟的童年相比起来,倒是没有你这么快乐,不过我的父亲倒是过着亚瑟说的那种生活。”查尔斯笑了两声,也是没说什么,毕竟,王玄策这样一看就是干净清爽,跟他们这种每日在风沙中的人不一样。
说着,查尔斯骑马加快速度开始带头,王玄策也没有跟他争,毕竟,打猎这件事一开始就是查尔斯带头的,他作为一个印第安人和黑人的混血,能力还是很强的。
“走吧,我们从这边走,看看情况。”
王玄策看了看前面远处,是一座高山,这座山叫堡垒山,山上应该还有人生活的痕迹,毕竟之前自己就是在这里抓到了一个赏金,山上的营地都没人收拾。
一群野牛正在山脚下的平原上自由的游荡者,它们有的在嬉戏,有的在吃草。
查尔斯跟后面跟着的两个人打了声招呼:“我去前面,你们可以试着猎杀一头,记住我们只需要一头就好,你们打算谁来猎杀?”
王玄策和亚瑟相互看了一眼,王玄策想了想,“亚瑟,你来吧,相比起猎杀这些野牛,我更喜欢猎杀一些其他的猪狗不如的东西。”
亚瑟听见王玄策的话,也知道他说的猪狗不如的东西是什么,干脆的举起枪,对准了查尔斯赶出来的那头野牛的脑袋。
“啪”
一枪毙命,那头野牛就这样毫无痛苦的结束了生命,
“干得好,亚瑟。”查尔斯见野牛已经被射杀,回到了两人旁边,“现在,我们需要将我们狩猎的这一头野牛处理干劲,带走一切能带走的东西。”
三人骑马走到野牛的旁边,它正安静的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亚瑟则是拿出猎刀,开始分割野牛身上所有能用的东西,将牛角,牛皮,还有野牛身上其他的能食用的地方都割下,放到了马背上之后,三人就准备回去了。
但是突然听到一阵乌鸦嘶吼的声音,三人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就看到在堡垒山的山脚处,有一群乌鸦从地上飞起。
“我们过去看看。”查尔斯不愧是范德林德帮最有正义感的战斗人员,一马当先朝着那边赶去,王玄策和亚瑟紧跟其后。
刚到那附近,又有几只乌鸦从地上飞起,稍微走近了一点,就看到好几头完全没有经过任何处理,但是现在只剩下腐肉的野牛,刚才的乌鸦就是在啃食野牛身上的腐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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