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个尸体为周云提供了五点能量点和五十两银子。看样子,这群蟊虫祸害涿县已久啊,几个小喽啰都有五十两银子。
“看了这么久的戏,出来见一面呗!”
周云大声说道,在空无一人的巷子里显得有些诡异,不知道的还以为周云是个神经病。
什么也没发生,只有清风混合着血腥味贯入周云鼻腔,而周云早已习惯。见对方还不现身,周云冷下脸来,寒声说道:“既然你喜欢当老鼠,那我不介意做一次猫。”
周云提刀登墙作势要翻到另一条巷子,却在空中反身劈向小巷角落里堆放的一堆杂物。绣春刀还未劈到杂物堆,却见杂物堆炸裂开来,一把斜长的苗刀直直地点在绣春刀的刀刃上。
“好眼力,好功夫!”周云赞道。
“你也不赖。”
从杂物堆走出一个帮着小辫子的青年男子,圆脸厚嘴唇,浑身穿得破破烂烂的,唯有如苗刀一般锐利的眼神表明其人很不好惹。
看见来人,周云脸上浮现一丝古怪。这不是加钱居士、靳一川的师兄、“很润”代言人的丁修嘛?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你认识我?”
丁修有些奇怪周云的古怪表情,就好像很熟悉自己一样,可自己从未见过对方。
周云收起绣春刀,答非所问:“这不是你该待的地方。你想找的人在京城。”
“言尽于此,望你好自为之。”
在周云心中,丁修是一个纯粹的江湖侠客,为钱杀人,为情杀人,典型的侠以武犯禁,对丁修,周云谈不上厌恶,毕竟每个少年心中都有一个快意恩仇的侠客梦。
所以,周云放过了丁修。
周云走了,而丁修还伫立在小巷里,思索着周云的话。不管他是如何知道自己的,但对方对自己确实没有恶意,所以对方说得应该是真的,所以,我的师弟在京城?
不管是不是真的,我都得去看一眼,反正也和自己的计划一致。
深夜,城南,跳蚤窟,白日里三大帮会的老大聚在一起,讨论着白天遇到的锦衣卫。
“老胡,你说说着锦衣卫冷不丁地跑到涿县来干嘛?”
叫做老胡的髯须大汉干了碗中酒,骂骂咧咧道:“我怎么知道?这见鬼的锦衣卫还杀了我好几个人,真他娘的晦气。可这人咱有惹不起,这口气憋着可真难受,算了,还是喝酒吧!”
“唉!”另一人叹了口气,举起酒碗。
砰得一声。
外面传来一阵巨响,一个人撞破木墙跌落在屋内的地板上,喷了一口血,断了气。
“阿强!”
老胡叫了声,见阿强没了动静,神色惊怒。从墙上的破口看屋外,火光一片,诸多手下被人像割麦子似的收割掉。
火焰冲天,尸横遍地,宛若修罗炼狱。
三位帮会首脑顿时一个机灵,酒醒了过来,各自抽出武器,警戒地看着大门。
砰!
大门被人一刀踹飞。一个蒙面人提着刀进来,血从刀尖滴落在地上,宛若大钟敲在三人的心中。
蒙面人也没啰嗦,踏步上前,几道刀光闪烁,三颗人头飞起,溅了一墙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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