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章 你怎么知道的!(1 / 2)我可能是个扑街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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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起,那是整个战国,乃至整个华夏历史,最为有名的将领!

一生杀敌破百万,又被后人喝号,杀神!

但就是因为军功太大,功高震主,后被嬴政的曾祖父秦昭王赐死。

可关于杀神白起后人的记载,史书却几乎没有。

唯一的一条,还是新唐书中记载的,说始皇帝嬴政继任很多年后,才思念白起功绩,赐封其子白仲。

但,按照秦国此时的规矩,大臣赐死,一般都是灭其满门,根本不可能有后人存活。

所以很多史学家都认为,秦始皇的封赐,乃是追封。

但,万事无绝对,或许就有人想尽办法,让白仲来了一个狸猫换太子呢?

“来了!”

老农声音落下不久,农田最里面走过来了一个黝黑粗壮的大汉。

这大汉身高约莫有一米九,虽然常年糙劳让其浑身农气,但五官依稀还能看出有几分脱俗之相。

其父母,必定有一方不是普通人。

“嗯,身子板还不错,今年多大了?”

高要一摸下巴,看似不经意的问道。

还没等白仲回话,老农连忙道:

“大人,当年卖他给我的那人说这小子有二十了,但据我观察,实际也就十五六,今年二十出头,绝对是一把好的壮劳力啊!”

秦代绝大部分普通人寿命不过四五十,买一个奴隶自然也很看重年纪。

二十出头?

那这名字和年纪还有外貌,可就全对了啊!

“好,这个人我收下了。”

目光微微一凝,高要点了下头。

不管是不是白起的儿子,这人对自己来说都是一个助力。

很快,便有人拿来了文纸合同。

在面按了手印,白仲这辈子便就都是高要的奴隶了。

一但高要出什么事,那白仲就是一个车裂,炮烙的下场。

紧跟着,两个人,两头黄牛,一个大包裹,向着西边的咸阳城进发了。

...

“我说你小子是饿死鬼托生的么?少吃点,整个咸阳的鸡我都怕让你吃光了。”

咸阳城内的一家饭馆里,高要挑眉看着对面的白仲。

还有,桌子面那堆积成山的骨头!

二人进了城,高要本来打算直接称自己有重宝要进献,准备面见嬴政的。

始皇帝招贤纳士,喜爱天下至宝那是世人皆知的,高渐离也是因此才能接近嬴政。

但谁成想咸阳宫的卫兵一个个满脸严肃,连口都没让高要开,就把他赶出来了。

反正找关系见秦王也需要一段时间,去当铺用A货玉器换了点散碎钱后,二人就先来客馆歇脚了。

可高要还是发现,自己低估了这个白仲的饭量。

这肉了一盘又一盘,光骨头就叠的快赶一人高了!

白仲笑着用满是油的手抓了抓头:

“老爷,您放心,我吃多少东西,那就有多大力气!现在吃了个七成饱,外面那两头黄牛你信不信,我这就能给你举起来!”

“匹夫之勇,别太引人注目。等需要的时候,自会让你出力。”

“伙计,再给他来两只鸡。”

摆了摆手,高要是没什么胃口吃饭的。

秦代各种调料和烹饪方法缺乏,米面也未出现,所有饭菜当中,也就只有烤鸡能勉强下咽。

但只有盐这一种调料,最多抹点韭菜酱。

还是太过乏味了。

“哈哈,这位兄弟真是好饭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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