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3章 论沉香救母的对错(2 / 2)爱吃的猪头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后来,他的妹妹三圣母和一个叫做刘彦昌的秀才相恋,私自剩下了一个小孩叫沉香……二郎神得知之后,为了大义,将自己的妹妹压在了华山下面。而刘彦昌带着儿子逃走了……后来在二郎神的故意防水和培养之下,沉香终于劈开了华山,修改了天条。”

陆晨和狗子、母鸡一边吃活够,一遍讲述着沉香救母的神话故事。故事讲完,火锅也吃完了。

“主人,虽然不知道你说的秀才是什么?但是听着好像是凡间的生灵,瑶姬和三圣母身为神仙,为什么要自甘堕落和凡间的生灵生活在一起?难道她们不知道,她们是长生的,和那些只能活一两百岁的生灵结合,只能给他们带来伤害。”狗子一本正经的回答,让陆晨有些卡壳,不知道说什么。

“难道不应该歌颂他们敢于打破天条相爱的真挚感情吗?”陆晨想了半天,才问。

狗子嘲讽道。“主人按照你说的,那天条就是天道,仙凡相隔,本来就不能结合。比如我是狗,母鸡是鸡,我们都不是一个种族,难道能结合成伴侣吗?天道就是天道,违反就是错的。”

陆晨一时竟然无言以对,很想反驳狗子的话,却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对呀,一直以来都是站在普通人的角度看问题,只是同情沉香和三圣母。觉得就应该反对强权,反对压迫。可是却没有想一想,三圣母是神仙,天条并没有规定神仙之间不能相恋,只是规定了仙凡不能相恋。

一个神仙生命无尽,一个凡人身老病死几十年。神仙有强大的修为,不论喜欢不喜欢,都能将自己喜欢的凡人给抢行逼迫就范,可是凡人却没办法只能被迫。而且神仙执掌着天地运转,如果全都去谈情说爱了,那么行云布雨谁去管控,日月轮转谁去执行?

天条即是法律,为什么为去歌颂一个违反法律的神仙,却不去维护法律的尊严?陆晨摇头苦笑,看来这一切都是弱者无罪的理论在作怪。

规则就是规则,人鬼殊途,仙人永隔。不同的物种是不能生活在一起的,这可以说是天道设置的法则,不可更改。

“天若有情天亦老呀!”陆晨不由得感叹,法律就是法律,天条就是天条,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有功必赏,有错必罚。这才是真正的公平正义。

此话一处,元凤和黑皇的身体怔住了,脑海中不停的回想着陆晨的这句话。这句话虽然没有阐明任何本源,但是却揭露了天道的本质,天不徇私,天道即正义天道即秩序法则。

最后两人像是悟通了什么,身体莫名的发出一阵道韵,虽然一闪而逝,可是两人的念头确实通达了不少。

狗子和母鸡对视了一眼,皆看到了对方眼中的喜悦,同时也有对陆晨的敬仰。

陆晨倒是注意到了它们身上的变化,却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地方。“狗子,母鸡,咱们接着走吧。需要快点赶路了!”

两者慌忙跟上,母鸡也分出一道传音,朝着洪荒深渊飞去。

狗子注意到了,眼神瞟了母鸡一眼,母鸡忙将传音的内容告诉的黑皇。

原来母鸡是想要将自己的变化告诉自己的好朋友始麒麟,当初天道惩罚,三族始祖都受到了眼中的桎梏,现在自己的桎梏解开了,也想为始麒麟谋一份机缘。

“这个需要看主人的意思,咱们无法做主!”狗子在这个方面还是拿捏的比较清楚的,陆晨才是主人,自己和元凤是跟随者,有些事情是不能做主的。

元凤点头,也知道自己这点做的有些过分了,但是它也没办法,不能透露自己的身份,不知道该怎么向陆晨说。

“狗哥,你就帮妹妹一下吧。以后小妹和始麒麟绝对不会亏待狗哥的!”元凤身为凤族始祖,当然不是傻子,就开始拉拢黑皇了。

狗子不屑,你一个准圣能有什么好东西。

看到狗子不为所动,元凤忙拿出一枚赤红色的玉佩,道。“狗哥,这枚玉佩有我三滴精血,可以涅槃三次,相当于三条性命。用这个交换怎么样?”

狗子大眼睛眯了起来,大嘴巴都咧到了后脑上,一把就把这枚玉佩抢了够来,把在爪子里上下观看。“好说好说!你这是太客气了,我怎么好意思要呢。”

“那好呀,给我吧!”突然一只大手从狗子爪子里把这枚玉佩抢走了!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m.adouyinxs.com 。请牢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