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005 合作可以,得加钱(2 / 2)从前有座庙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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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差别,在刚进游戏的时候特别明显。

苏小小对这方面的判断从未出过错。

“但是,如果是新人,接下来的表现也太过离谱了一些。”

轮锤砸玩偶、砸墙、手撕墙面……徒手抓鬼,甚至,据说还可以祛除鬼?

这个新人也玩的太花了吧!

这就是稀有职业的驱鬼师吗?

苏小小很不理解。

自己这个主播,也算是稀有职业之一。

怎么就和他差了那么多!

越想越迷惑,只能把特殊的情况都理解为驱鬼师的特殊能力。

“我去看看他的博客。”

这个林浩,利用她直播间圈粉一波。

不过,这无所谓。反而可以获得他更多的信息。

“名字是……林浩12345?”

这个名字,常见于注册时候重名太多的情况。

刚好,5分钟之前,这个博客发布了一篇文章。

《驱鬼师业务广告》

“本人林浩,男,22岁。承接各种驱鬼业务、商务推广、商务合作……”

“合作?嘿嘿。”

苏小小有了一个想法。

……

林浩坐在家里,打了一堆字,在博客写了一个广告。

但是没有留下任何家庭信息,也没有留电话。

而是选择了一个古老的联系方式——发邮件。

这样可以让人不那么容易找到自己。

顺便,给领导发了一个辞职消息。

“我不干了。再见!”

然后,拉黑所有的领导、拉黑所有同事、删除所有的工作群。

“舒服了。”

既然已经参加恐怖游戏,就不打算再班。

做做任务,卖卖鬼,不香吗?

而且,听说黑市还有积分、物品交易等各种手段。

可以用积分,或者游戏道具兑换出真实的金钱。

足够靠游戏养活自己。

打工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

稍微休息了一下,又吃了点东西,林浩准备再次进入游戏。

这个游戏已经开启了半年多,起步已经比别人更晚。

这个时候要多参加任务,才能追前面的人。

进任务之前,林浩点开邮箱看了看。

“嗯?苏小小的邮件?”

点开一看,正是某知名主播的邮件。

主要内容是,希望和林浩合作,由林浩长期向她供稿、提供素材,在录视频的时候使用。

价格按照商务条约的B级内容结算。

“才B级?”

林浩感觉有点低。

实际,B级的金额已经很高。算下来,一条鬼怪消息,就可以卖到3000纸币的价格。

林浩是感觉等级低了。

自己手里出品的消息,必是精品。

才值B级?

评价低了可不行。

给苏小小回信:合作可以,得加钱。我看A级标准就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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