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路登这样还没成名,需要带一份初稿,作为敲门砖,经受笔友会的考核。
米乐只是笔友会的一员,无法替所有笔友做决定,是否接受路登加入,只能作为引荐人。
出门前,路登随便翻出一份初稿,侦探类型的。
当过多次文抄公的他,轻车熟路,选择了侦探女王阿加莎的作品。
路登相信,随便拿出一部,都能在雾都文坛乱杀。
当然,他作为文抄公,还是顺便把作品中的一些东西进行了本土化。
正如路登说的那样,他很有版权意识。
准时来到笔友会的地址,还没推门进去,路登就听到几个男人极具穿透力的声音:
“我是不会认这个儿子的!不管发生什么!这个小杂种都别想得到我的认可!他是一个私生子,他到底明不明白这个词的意思!该死的,为了躲避他,我甚至从高地来到雾都,咳咳...你们这里的空气真糟糕!”
“这一届议员的水平很稳定,他们绝大多数都是傻瓜。别误会,我是说议员里有些人不是傻瓜...”
“前两天,我尝试着写作了一下,根本没有灵感,我的心思都在赌桌上,你们谁能借我点钱,等我拿到了版税,在赌场赢够了,一定还你们!听我说,轮盘赌是真正的运气,我的运气一直不错...”
“......”
路登算是听出来了,这个笔友会,人才济济。
各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
“路登先生!”
米乐走出房间,热情迎接路登,将他引进屋。
作为引荐人,米乐为路登一一介绍在场的众人。
有人写通俗文学,有人写短篇小说,有人则为剧团编写热门的剧本...
能出现在这种规格笔友会的作家,档次都不低,本事不小,脾气也大。
整个屋子弥漫着烟雾,这帮写东西的人,手里雪茄和烟斗就没听过,甚至有人大清早就开始酗酒!
最后一位被介绍的人很特殊:
这个年轻人坐在椅子上,好奇打量着周围的人,和所有人保持着距离,看得出来,也是第一次来。
年轻人手里把玩着一个苹果,和整个环境格格不入,显然不是作家。
米乐介绍道,
“这位是艾萨克爵士,雾都皇家铸币厂厂长的长子,他更喜欢别人称呼他为爵爷,”
爵爷?
听着对方的名字,路登嘴角微微勾起。
自从第五次模拟开始,他见过太多类人生物了。
路登差点忘了,自己当初选的词条,是人类群星闪耀】。
直到出现在笔友会上,路登总算相信,自己真正来到一个人类群星闪耀的年代。
爵爷此时也注意到路登,好奇问道,
“您是?”
“路登·柯里昂,奥利弗孤儿院院长,您叫我路登好了。”
“路登!”
爵爷惊呼一声,
“你和411年前的神邦保民官路登同名?”
看得出来,爵爷对数学很敏感。
路登找了把椅子,坐在爵爷身旁,好奇问道,
“爵爷,您第一次参加笔友会,带了什么作品?”
“对,我是听说要带作品来着的。”
爵爷摸出一个皮夹,拿出一个支票本,放在桌上,
“这是我最杰出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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