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无奇一边剥着玉米粒,一边思考着那么小小的一粒玉米,却能迸出那么大的一朵花来,他觉得它是有巨大的能量的……啊呸!
一边思考着调查前身死亡真相的事儿。
要坐实沈蛟凶手的身份,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进行验证,一是动机,二是手段。
杀人的动机,无外乎复仇、谋财什么的,但李无奇与沈蛟素来交好,在此之前,两人从未有过过节;至于谋财,李无奇是泥牛镇最穷的,抢他不如去抢王大娘。
那就只剩四,可如果是清除障碍,李无奇究竟挡了沈蛟的哪条路呢?
回想那一句:“好诗,但不该由你写出来。”
难道是因为嫉妒?嫉妒李无奇在那首诗中所展露出的才华,已经超越了自己?
他本是小镇上备受尊敬的沈蛟先生,如今却出了一个乳臭未干的李无奇来挑战他这個唯一的权威?
对,就是这样!
李无奇感觉自己找到了正确答案。
那么,进入下一个问题,他是如何做到的?
表面上看,前身是病死的。
但从症状显现到病入膏肓直至身亡,三天时间也太短了,这种效果更像是……中毒!没错,自己当时确在沈蛟住处喝了一杯热茶!
因为那首诗,沈蛟感受到了威胁,甚至不惜下毒谋杀好友,以保全自己的地位!
一片豁然开朗!
玉米正好剥完。
他将玉米粒放在水中浸洗,然后拿出青椒、红椒切成细丁。
热油,放入青红椒粒,浅炒几下,放入肉末。
炒至肉末泛白,放入玉米粒,大火爆炒一刻有余。
放葱花、盐、醋、少许糖。
出锅。
玉米粒晶莹剔透,酸甜可口,开胃下饭。
动机与手段都已明了,现在只差证据了!
可,这个世界毕竟不同于前世,所谓证据,真的重要么?
李无奇的目的不是审判,而是复仇。
只要能确认沈蛟即真凶,那便有足够的理由要他的命。
可是当然不行,毕竟这一切都只是他的猜想,就算把握达到九成,也还有一成错杀无辜的可能。
只是今后,一定要小心防范,人不能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
留半碗饭菜在李无心门口。
次日,李无奇来到胡记肉铺。
胡屠户吩咐道:“小家伙,解猪已难不住你了,明日早起一个时辰,去石牛镇大屠场等俺,俺教你杀猪!”
李无奇应了一声。
泥牛镇是个小镇,坐落山林盆地,生存着百余户人家,人口不足五百。
隔壁石牛镇则是个人口数千的大镇,是附近数十个大小乡镇的商业枢纽,设有足够供销整个长宁县域的畜牧场与屠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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