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俩也一起去好了。”跟许岳交流不多的爱德华兹和金妍希也站了起来。
“那你们去吧。”德里克摆了摆手,看上去有点烦躁,“妈的,以前出来吃罐头吃得也挺香的……”
三人拎着一个大桶朝着湖的方向徒步走过去了。
“现在不是战斗状态,也没什么紧急情况,还是要追求一点生活质量。”许岳笑着戳了戳兔肉,感觉火候稍微有些欠缺。
“主要是没有追求生活质量的条件。”莫娜也笑道,“我们小队这些人,能把食物鼓捣熟了就相当不容易,更别提什么口味了。与其吃那些半生不熟或者焦糊一片的烤肉,倒不如啃点压缩饼干。”
许岳把兔子在火上最后翻烤了几下,撒上了一点辣椒粉和孜然粒,撕下两条金黄的兔子后腿,分别递给了德里克和莫娜。
德里克也不客气,接过兔腿就啃得满嘴流油。
莫娜的吃相就比她的队长好太多了,她轻轻撕下一块肉皮,嚼了几下,惊讶道:
“这个口味比城里的烤肉店还要好!”
“我女朋友也这么说。”许岳呵呵一笑,也撕下一块兔肉嚼了起来。
荒野上的变异兔子体型肥硕,加上现在正好是秋天,荒野上的动物都在忙着储存脂肪准备越冬,口感和肉质都相当不错。
许岳一边啃着兔子一边往篝火里添柴,在荒野里,一团燃烧的篝火能驱散不少毒虫野兽,虽然经历了上百年的变异遗传,但这些野兽对火焰还是有一种深刻在基因里的恐惧。
在干柴劈劈剥剥的燃烧声里,许岳听到了脚步声。
应该是去捕鱼的三人回来了,他们的脚步声音沉重,像是收获不少。
不对……
这是四个人的脚步声!
有另外一个人将自己的脚步声跟三人中的一个尽力重合,营造出了只有三个人的假象!
许岳把手里啃了一半的兔子扔进篝火,改坐为蹲,右手伸进牛仔裤的后兜,从里面掏出了一沓土黄色的符纸。
下一秒,许岳注意到,莫娜也拿出了一把大口径手枪,掏枪上膛几乎一气呵成,她的动作只比许岳慢了一拍。
德里克甚至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满脸疑惑地看着忽然切换战斗状态的许岳和莫娜问道:
“你俩怎么了?这么紧张干嘛?”
下一秒,熊熊燃烧的火光照亮了来人,一张符纸从许岳手中飞出,在空中燃成了一团水缸大小的火球。
去捕鱼的三人倒是真的捉到了鱼,陈光宇和爱德华兹抬着的大桶里确实有几条活蹦乱跳的大鱼。但连同金妍希在内,去捕鱼的三人现在的眼神都是一片呆滞,跟那个桶里的鱼没什么两样。
陈光宇身后闪出一个瘦小的身影,他剃着光头,身上穿着一袭破破烂烂打满补丁的袍子,看上去三十多岁。
瘦小男人低眉顺目,右掌竖在胸前,朝着三人微微行礼:
“三位施主安康。”
许岳忽然意识到,这人身上那件破烂袍子,大概应该叫袈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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