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床就算了。
不多时,有亲兵把晚饭摆上来。
曹昂看了一眼,当即大失所望。
原来曹操的晚饭,只是一碗小米粥,一个蒸饼,一碟咸菜,外加一个煮鸡蛋。
而曹昂面前摆的,也是一模一样。
“我儿,放开了吃,管够,”曹操在矮桌前坐下微笑道。
曹昂坐下来喝了一口,便直咧嘴。
这小米粥可不是后世那种精碾的小米,里面掺杂着许多谷壳。
再看那蒸饼,以前粮食还分个粗粮细粮,可这带壳的算什么粮?
只能算是饲料。
所以,这不是好吃不好吃的问题。
是根本咽不下去。
他很担心谷壳的尖会卡在嗓子上被噎死。
他再看吃的津津有味老爹,心中在想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老爹是祖父的亲生儿子吗?
祖父可谓胸无大志,做官也很平庸,性情也很随和,但是真的贪了不少钱,也很会享受。
这些年他在祖父跟前,山珍海味,绫罗绸缎,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而老爹魏武挥鞭,雄才大略,做事不达目的不罢休。
可偏偏个人生活又是这么简朴。
这父子俩,性格几乎完全相反啊。
“怎么,吃不惯?”
曹操看到了儿子的勉强,把手中刚剥好的鸡蛋往前一递,“来,吃这个。”
“没母亲做的好吃,”曹昂上前,毫不客气的把鸡蛋接过来,填进口中。
“你净说废话,”曹操擦了擦手,没好气的道:“这是在军营,做的饭食哪能跟你母亲做的相比?
这些年,你是被你祖父养上了纨绔习气,以后得改改。”
曹昂一想起每天都要吃这个,就感到头大,遵从本心的脱口道:“我再纨绔,也没抢人家新娘子。”
现在的曹昂身上,依然保持了这具身体原主的某些本能。
所以他现在的性格,应当是两个灵魂的融合,而且是原主的多一些。
他作为一个被太尉祖父宠大的三世祖,又继承了老爹优秀的叛逆基因,乖乖听话是不可能的。
老爹这个岁数的时候比他还能作,那时没把祖父给气死。
“你个混账玩意!听谁说的?”
老曹气的暴跳如雷,顺手抄起桌上的砚台,掂了掂又放下,随即弯腰开始脱鞋。
曹昂吓得赶紧往帐篷外面跑,回身大声道:“是听祖父说的。”
没想到迎面跟正要进帐的曹仁撞了个满怀。
“怎么了这是?怎么了这是?”
曹仁连忙拦住曹昂,劝解道:“刚才还父子情深,父慈子孝的,怎么一转眼就动起手来了?”
曹操气哼哼的穿上鞋,对曹仁道:“外面多少人饿死,为了一口吃的都卖儿卖女。
可这混账玩意,嫌弃军营的饭不好吃。”
“我要回谯县,”曹昂气呼呼的补充。
他是真的想回去了,在祖父身前多好,山珍海味不愁。
而且他要是现在能繁衍出曹世下一代,而且多多益善,祖父应该很高兴。
“你敢,”曹操指着曹昂威胁道:“你要是敢走,看乃翁不打折你的腿。”
“那就给我一支军马,我要去打仗,”曹昂道。
“做梦吧你,”曹操捂着胸口慢慢坐下,挥了挥手不耐烦的道:“出去出去,不孝之子,看见就烦。”
刚才还觉得儿子是个天才,可一转眼就成了混世魔王。
不过……
这混不吝的样儿,一看就是亲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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