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港岛并不禁止咸师杂志和三色电影。
但也有限制,那就是不能太暴露。
而肥佬黎这个扑街为了杂志销量更好,面的画面明显突破了这个限制。
在这种情况下,要是有差佬门检查,一定会没收全部杂志。
所以就需要有人在这里盯场。
沈锋拍拿出香烟,抽出一支递给他,说道:“别郁闷了,来食支烟,红万来的。”
所谓红万,就是红色包装的万宝路。
售价二十块港币。
在此时人均薪水只有不到两千块的港岛,绝对属于奢侈品。
“哇,红万!”
飞机伸手接过,满脸喜色的点燃,吐出一口烟雾,接着奇怪的道:“锋哥,你怎么会买这么贵的烟?”
“还不是因为你。”
沈锋把抽完的香烟随手扔在地,用脚踩灭,然后解释道:“次在铜锣湾,我见你羡慕那个食红万的差佬,所以买来给你尝尝喽。”
飞机听完,美滋滋的抽了一口香烟,就要去抓剩下的香烟:“既然是为我买的,那剩下的都给我吧,以后我赚了钱,一定孝敬大佬你。”
“我挑!你想都别想!”
沈锋后退一步,一把将他的手打开,赶紧把剩下的香烟装进口袋里。
“哈哈哈……”
两人就这样一个抢,一个护着香烟,玩闹间,也都大笑起来。
玩闹了片刻,飞机将手中燃尽的香烟丢到地,叹息道:“早知道当古惑仔连红万都食不,当初还不如去黄竹坑警员学校,起码能搵两包红万食。”
“当差佬,也不是人人都能食的红万的!”
沈锋摇了摇头,再次拿出香烟,先递给飞机,然后也为自己点燃一支。
他这句话,也称的是有感而发。
因为,没人知道,他是警队派出的卧底。
虽然他不想当卧底,但他穿越过来的时候,卧底的身份就已经坐实。
他翻不了底。
不过还好,从他穿越过来到现在,港岛警队从来就没有联系过他。
记忆中,也没有。
所以沈锋决定,暂时先混社团,赚一.大笔钱。
等有机会,再买个太平绅士的衔头,借这个衔头的影响力洗白岸。
等到那时候,他的身份问题根本就不算什么。
别以为不可能。
港岛最老牌的社团,和合图的元老发叔,六十年代时就是和合图的白纸扇。
如今不也顺利岸,开公司做正行?
沈锋还知道,这位发叔在新世纪前,还会获得太平绅士的衔头。
进而摇身一变,步入港岛流社会。
还有新记的龙头,江湖人称十哥的那位,后来不也成了大企业家吗?
古惑仔懂食脑,未必就没前途。
沈锋相信,凭借自己先知先觉的优势,再加自己的身手和智慧。
将来必定能光明正大的出人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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