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说到这里,你也老子记住了,别觉得向敌人下跪就是丢脸,没有尊严。”
“小命都没有了,要什么尊严?”
“而如果这种放下尊严就能在生死搏斗中活下来,那么不知道有多少高手都想这么做。”
“......”
这些话,一字一句都蕴含着余树的人生感悟,他虽然不懂得什么大道理,但话粗理不粗。
他的话让余泽的脑海中却是突然浮现出了一个人——终极杀人王,火云邪神。
在电影功夫里面,他虽然表现的一副无比嚣张,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的样子,可一旦打不过对方,立马就下跪认怂。
然后趁着对方心神松懈的时候,直接使用暗器偷袭,一举反败为胜。
这样的人,除非遇上那些开挂的‘主角’,否则还是有很大概率得以善终的。
想到这里,余泽若有所思,颇有一种自己悟了的感觉。
然后,又听便宜老爹继续说道:“当然,这招示敌以弱,要是碰见那些生性谨慎,或许战斗经验丰富的人,那就很难起效。”
“例如之前那两个家伙要是换成我,在看到他们跪下后,那肯定是一矛先捅下去,就算不杀,可先废了对方也好啊。”
“猛虎猎兔,尚需躲在下风处靠近偷袭,更何况敌人还是比之野**诈百倍的人类。”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今天的余树特别的喜欢说教,似乎是恨不得趁着这个事件,将自己的人生感悟全都灌输给余泽。
这一路上,就在他的唠叨中度过了。
直到走了许久,余泽才发现有点不对劲,这怎么不是回寨子的路。
“我说老爹,你先停停,咱们不回寨子吗?”
“嗯?”说教被打断,余树明显有点意犹未尽,但还是答道:“你蠢啊,这些东西是能带回寨子的吗?那完全就是在自找麻烦。”
这些东西,自然是指的战马跟战矛,杀了那两个**得到的战利品。
“可是不带回村子,你干嘛还要带上这些东西?”
两把战矛也就算了,怎么说都比自己手中的自制长矛好用,可是那匹战马,说实话,在这种密林中,那是一点屁用都没有。
先不说地形完全不适合它奔跑起来,就是生活在林子里的毒虫,也能分分钟要了它的小命。
所以除了杀了吃肉以外,余泽根本想不到它的其它用途,况且据说这马肉还很难吃,这就让他更加不解了。
但这份不解,却是换来了余树的反问:“你该不会以为我们杀了那两个兵,府城里面的人会这么算了吧?”
“只要他们发现两人的失踪,用不了多久,就会有擅长侦察的家伙潜入密林当中。”
“所以为了拖延被发现的时间,我要伪造一些我们逃离的痕迹,顺带给追踪而来的人造成一些麻烦。”
“而想要做到这一点,自然是需要用到这匹战马。”
“当然,这么做也仅是拖延一下时间,因为没有办法去干掉那个透露交易信息的掌柜,因此事情到最后还是能够追查到我们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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