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王烨蹲在活尸前方,观察活尸的表现,却越看越觉得奇怪。
有疼痛感知,却没有恐惧感,都被打成残疾活尸了,还在一直呲牙咧嘴,丝毫没有收敛攻击性的表现。
按说即便是动物,也会知道害怕、知道恐惧。可眼下的活尸却毫无惧意,无法完全套入野兽的行动逻辑。
这样的话,就没法像驯兽一样来驯化活尸。
而且,活尸伤口凝结得好快!
如果是正常人的两条胳膊被砍断,早就大出血不止,流血至死了。
可这活尸才流了大概半分钟的血,断臂处伤口居然就凝固了,端的是神奇。
要是正常人有这体质,都可以吹嘘不死之体了。不过从精神状态上来看,大出血对活尸来说并非是毫无作用——
至少让活尸更饿了,连嘶吼声都有些有气无力的样子。
沉思片刻,秉着科学研究的态度,王烨打算做最后一项测试——分头行动。
他将之前卡在活尸脑袋上的菜刀拔了出来,重新从后颈下刀,将活尸脑袋也给砍了下来。
随着脑袋搬家,活尸原本扭来扭去的身子顿时一僵,瘫在了地上。
但耐心多看了两眼,王烨发现活尸仍然没死,还在极其轻微的抽搐,只是幅度轻微,不甚明显。
甚至等了半分钟多,伤口凝固后,抽搐的幅度还变明显起来了。
王烨彻底惊了,脑袋都砍了,破坏掉神经中枢都没法真正杀死活尸,这活尸的生命力简直旺盛到离谱。
好在一刀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再补一刀。
王烨站起身来,从压着活尸下半身的茶几上找到一把水果刀,瞄准活尸心脏,从背后一刀扎进去来回搅拌了两下。
他又耐心等了一会,活尸终于是死了,彻底不再动弹。
见状,王烨终于松了口气,冲到卫生间里干呕了两下。
不是他杀心重非得浪费时间在这杀活尸,但不趁着活尸刚刚出现时摸清活尸的基本特性,后面碰到成群的活尸时手忙脚乱一定会出纰漏。
就好比活尸脑袋被砍掉也不会死这点,如果不是现在就发现,后面大意之下就很容易吃亏。毕竟一般活尸小说里,活尸的弱点都是脑袋,爆头才能击杀。但现在,爆头没用,得爆心脏。
只是,看着洗手台镜子里满身血迹的自己,王烨心中闪过一丝阴翳。
他这人,胆大心黑,倒是能强忍不适砍杀活尸。但普通人面对活尸,惊慌下必然失去冷静,又该怎么办?
摇了摇头,不再想这些不该自己考虑的事,王烨拧开水龙头洗好菜刀跟水果刀,然后扔掉手套跟口罩,从背包里拿出新的戴上。
接着他回到客厅,先是从沙发上的皮包里翻找到一串钥匙,接着去卧室的衣柜里,翻出了一件屋子男主人的皮夹克穿在身上——相较于他身上的短袖,套件皮夹克多少能增加一点防御。
原本在院子外看热闹的几个大妈,早在王烨砍掉活尸胳膊时,就彻底吓跑了。
王烨乐得清静,一个人走到院子里,拿钥匙挨着试开电瓶车锁。
等到终于成功开锁后,王烨将车钥匙取下,串到自己原本的钥匙串上,而后将死者其它钥匙随手扔回了屋。
再将两把菜刀跟水果刀放进电瓶车前面的篮子里,准备上车之前,王烨重新掏出手机看了眼。
叶泠回复了一句「我等你」,许言私戳了他一句「你也多注意安全」。
「活尸砍掉脑袋也还能动,必须要搅碎心脏才能杀死。但也有可能是心脏、脑袋两个要害同时受创才行。」
同步了一下最新情报,王烨塞回手机,坐上电瓶车拧动车把,驶出院子、拐出巷子。
在熟悉电瓶车驾驶后,王烨将转把拧到了底,冲到了高速公路上。
目标:
嘉州古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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