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工人图标面数字的减少,在庄子的一处木箱子一样的古怪陈设里,随之走出一个工人,加入到工地的建设当中。
这些工人在建成建筑目标以后,就会立刻消失。
潘驴儿虽然早就见过几次,但每次见到还是会为这样的事情,感到震撼。
“殿下这撒豆成兵的法术,越来越快了!”潘驴儿说道。
朱雄英自然犯不着为此事与他解释太清楚,吩咐一句:“盯着工地,别忘了!”
说着,便骑马,准备离开。
虽然他明明几步就可以回到京城,但是他并不喜欢这么做。
一来如果经常这么做,迟早会被京城的百姓发现,他并不喜欢被所有人当做异类的感觉。
他喜欢自家的原因,就有这一点。
自己在朱元璋、朱标、朱棣面前都曾施展过自己这些凡人不可企及的手段,但是在朱元璋他们的眼里,完全没在意这些,自己就是他们的孙子、儿子、侄子。
这让他很舒服,有归属感。
还有就是,骑马不用自己摆腿,很有那种悠闲的情调。
躺在马背,轻轻拍了拍马屁股,让马以他最喜欢的速度往京城走。
而朱雄英,则闭眼睛,将帽子盖在脸,随着马匹走动的晃动,哼着小曲,优哉游哉,好不自在。
“雄英,我正准备去你那庄子呢!”
刚躺下没走出多远,就有一人骑马经过而后又折返过来,伸手就拿掉了朱雄英脸的帽子。
朱雄英眯着眼,看向拿走自己帽子那人,轻轻一笑,翻身倒骑着马。
“李大国公,找我何事啊!”
来人正是李景隆,当年朱棣跟前有三个小孩:李景隆、朱柏、朱雄英。
朱棣比李景隆大七岁,而李景隆正好比朱雄英大七岁,不过李景隆却从来是朱雄英的跟班。
这次朱雄英回来,李景隆很快就找到了朱雄英,两人的感情也没有因为十三年的分离,而变得淡薄。
“皇长孙殿下,自然是来邀功的。”李景隆一只手摇着朱雄英的帽子,一边说道。
“嗯!办的不错,黄子澄不知道是我让你干的吧?”朱雄英点头赞许道。
“那当然,我的嘴是半个不该漏的,都不会漏!”
朱雄英咧嘴一笑,道:“那好,走!你请我喝酒去!”
“为什么我请你啊!我替你办事,不应该你请我吗?”李景隆眨巴着眼睛,觉得荒谬。
“于亲,你是我表哥,我是你表弟,你请我喝酒,不是理所应当!”
“于公而言,你是国公,我是皇长孙,你不应该好好表现表现?”
朱雄英掰着手指说道。
李景隆一时无语,找不到辩驳的理由,只好点头作罢!
“雄英,你为什么不想当皇太孙啊?你难道不想当皇帝?”李景隆终于忍不住问道。
昨晚去参加晚宴前,被朱雄英逮到,被吩咐做这个事他就想问了。
可是朱雄英来去如风,他没来得及问。
“当皇帝多累啊!一言一行,都被天下人盯着,一举一动,都会成为群臣的表率!”
“我朱雄英,可不做这么累人的事!”
“好好修行,做大明的守护神就好!”
朱雄英说着,一把抢过李景隆手中的帽子,同时说道。
“千秋万代,我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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